发布时间:2018-07-18 09:25 我要投稿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人大代表重点建议精彩回放
记者 代建新
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期间,市人大代表根据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四个驻马店”总体工作思路,在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方面,提出了198件许多有情况、有分析、有价值的建议。这些建议和意见,凝聚着代表的心血和智慧,代表了群众的意愿和心声,客观和准确地反映了我市经济建设及社会生活中一些应予重视解决的问题,体现了市人大代表心系发展、情牵民生的高度责任感和使命感。为认真落实代表在市三届人大七次会议上所提的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第49次主任会议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从198件代表建议中,筛选出7件代表建议列为2016年度重点建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分工和机关各委室工作职责,分别由常委会分管副主任牵头,相关工作委员会具体督办。目前,人大代表建议全部按照要求办理完毕,逐件答复代表,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
重点建议一:人大代表杨巍等提出的第40号建议《关于完善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政府要加大林业生态建设投入的建议力度》
建议主要内容:由于林业生产周期长、见效慢、粮林矛盾突出、缺乏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等原因,致使农民群众植树造林积极性不高。政府要实现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使林农得实惠,就要建立林业生态建设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市政府要根据生态贡献给予补助,充分调动全社会造林、护林的积极性。
建议办理情况:市林业局高度重视,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相关副职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全部参与的建议办理领导小组,并明确一名副局长具体负责第40号建议的办理。领导小组多次对建议进行座谈研究,于5月中旬形成了初步意见。5月18日将初步意见向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进行了汇报。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的要求,市林业局成立了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调研组,邀请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和黄淮学院的有关专家、教授进行了座谈咨询。随后又与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一道,分别就山区造林和平原林网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对我市生态安全和粮食安全的影响进行了实地调研,对办理意见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并向市政府常务会和主管市长进行了汇报。
建议办理结果:林业生态效益补偿目前仍处于宣传、探索阶段,全国各地都没有成文的实施条例或实施办法。目前,我市能够争取到的国家和省级林业生态补偿有退耕还林、公益林补贴、森林抚育补贴等,大约每年1.15亿元。针对我市林业生态建设需要和存在的问题,一是继续积极争取公益林、退耕还林、湿地保护与恢复等现有国家和省级林业生态补贴项目,同时加大对其他林业生态补助项目的争取力度。二是开展市级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建立市级山区生态公益林补偿制度。按照《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规定和要求,抓好水源地生态公益林管理和补偿工作。同时,加大对废旧矿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积极探索林业生态补偿机制。具体补贴标准可根据生态区位确定,确保造林农户能维持基本生活。三是开展平原林业生态补偿试点,探索新形势下推进农田林网建设机制。鼓励支持有条件、有财力的县乡(镇)根据林网建设实际需要,选择一定数量的乡镇(村委)开展农田林网高大乔木生态补偿试点。具体补偿标准可参考人大代表的建议:在合理种植密度范围内,树龄1年~5年每株每年5元;树龄6年~10年每株每年10元;树龄11年~15年每株每年15元;对受影响减产的农户进行经济补偿,确保其利益不受损害,落实其林木保护责任。四是加快推进林权流转。进一步明晰农田林网林木的经营权、所有权、收益权,并强化林木的管护责任,提高农田林网林木保存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田林网的防护作用。
重点建议二:人大代表何冬等提出的第55号代表建议《关于实现驻马店市区至遂平县城区公交化运营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实现驻马店市区至遂平县城区公交化运营。
建议办理情况:市交通运输局高度重视第55号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组织市运管局、市运公司与遂平县政府就该建议进行了多次协商,达成了一致意见。
建议办理结果:为了方便驻马店市区和遂平城区人民群众出行,逐步解决市区至遂平县公交化运营,同时解决嵖岈山风景区直达驻马店市的班线开通问题,市交通运输局协调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和遂平县交通运输有限公司,拟将遂平至嵖岈山客运班线上运营的18部客车变更许可线路为驻马店至嵖岈山,同时全部转交驻马店市汽车运输有限公司经营管理,驻马店至遂平客运班线上运营的28部客车也变更许可线路为驻马店至嵖岈山,实行联合循环经营,增加车辆运营密度,缩短旅客等车时间,改善提升服务质量,达到公交化班次水平。目前,双方已签订协议,正在办理车辆过户和线路变更审批手续,手续完善后即可投入运营,这样就可以达到公交化运营效果。
重点建议三:人大代表刘俊英等提出的第146号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化城管建设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进一步加快我市数字化城管建设。
建议办理情况:市住建局党组高度重视,着重从三个反面入手,抓好建议办理工作。一是加强沟通交流。积极与人大代表联系沟通,了解具体想法和意见,针对《建议》中提到的五个方面的问题,逐项梳理分析,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充分征求人大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意见,及时向代表反馈办理情况。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建议办理工作,调研全省数字化城管建设的大环境,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数字化城管建设的具体方案,明确办理时限,加快推动数字化城管建设。三是加强沟通汇报。市住建局就我市数字化城管建设工作多次向市政府汇报,副市长王明威多次主持召开协调会、推进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在市领导的高度关注下建议办理工作进展顺利,建议代表表示满意。
建议办理结果:自2016年5月,数字城管系统进入试运行阶段以来,已累计采集各类案件线索10万余条,印发通报20期,为当前我市开展的“双创”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数据支撑。一是完成软硬件建设。系统建设全部采用国内领先的硬件设备和软件,安装工程设备40余台,采用最新软件30套,开发完成9个基础子系统和6个扩展子系统,率先采用云技术,项目建设投资近1500万元。二是加强数据普查。项目一期覆盖面积约70平方公里,共普查部件数据128类、部件21万个,划分单元网格1131个,采集员网格102个,无缝覆盖市中心城区12个街道办事处,56个社区。三是强化拓展应用。开发实景广告管理、在建工地管理、渣土车管理、移动督办、视频共享、社会公众发布等业务系统,开发微信公众平台、市民通APP等移动软件,实现全民城管新模式。四是高度整合资源。整合利用了市联通公司的机房资源、市国土局地理信息框架系统资源、驻马店市公共自行车系统、市中心城区公共区域监控系统等,正在逐步整合市公安局视频监控资源。五是加快机制体制建设。2015年12月,成立驻马店市智慧城管中心,编制20人,具体负责平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工作。今年10月,市政府下发了成立数字化城管系统领导小组、运行方案、监督办法和考评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使系统运行机制得到进一步规范。
重点建议四:人大代表刘红平提出的第194号建议《关于推进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市政府要积极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定出台全市法律顾问工作方面的制度,促使《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落到实处。
建议办理情况: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昕在市人大重点建议办理工作推进会上要求,要把人大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并完善相应制度,同时按照中办发〔2016〕30号文件要求积极探索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中的作用。市政府第128次常务会议对该重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了进一步部署。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又专门听取了办理情况的汇报。目前,刘红平代表对办理情况答复意见为满意。
建议办理结果:市政府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高度重视,2014年就启动了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成立了市政府法律顾问的组织机构,建立了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框架体系,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积极推动全市各地各部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立实施。目前,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在全省位居前列。下一步要不断加强市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体制、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深入推进我市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全面推进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指导和推动县政府部门、乡镇政府全面建立和实施政府法律顾问制度。要切实强化对政府法律顾问人员的管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保障作用。
重点建议五:人大代表何冬提出的第107号建议《关于加大对嵖岈山旅游景区支持力度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加大对嵖岈山旅游景区支持力度。
建议办理情况:市旅游局成立了由市旅游局局长任组长,分管旅游景区开发工作的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规划发展科、旅游促进科等有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重点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该重点建议的办理工作,市旅游专门召开局长办公会,研究安排重点建议办理事项。为了提高办理效率,增强工作针对性,市旅游局将建议有关内容进行了梳理分解,结合科室职责将办理任务分解到各职能科室,由各职能科室分别牵头负责并对接交通、国土等有关部门,协调推进建议内容的落实,明确了办理时限,并将办理工作与年度考核、评先评优等有机结合。市旅游局就嵖岈山景区开发建设、日常管理和宣传营销等工作,多次向市政府主管领导汇报,市政府领导也多次带领有关部门到嵖岈山景区明察暗访,召开座谈会、协调会、推进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市旅游局与市交通局、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职能科室,就嵖岈山景区道路建设、项目用地等问题进行对接,争取他们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目前,何冬代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建议办理结果:市委、市政府始终高度重视嵖岈山景区旅游开发工作,市旅游局更是将嵖岈山景区的开发建设摆放到全市旅游工作的重中之重,《驻马店市“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再次明确了嵖岈山作为驻马店市旅游产业的龙头地位。经过积极争取,省旅游局已将嵖岈山休闲旅游度假区、嵖岈山温泉小镇等项目纳入了《河南省“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重点项目库,“十三五”期间,省、市将继续从政策和资金上,对嵖岈山旅游开发工作给予重点支持。就嵖岈山旅游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和旅游项目建设用地指标问题,市旅游局已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并就有关工作分别与市交通局、国土局进行了沟通对接,包括嵖岈山旅游区域在内的全市旅游交通畅通工程已列入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遂景大道提升改造等相关项目已陆续启动并在加快推进;嵖岈山建设用地指标事关嵖岈山旅游目的地打造,事关嵖岈山旅游综合带动能力的加大,市旅游局将继续配合国土部门向上全力争取,为嵖岈山旅游产业集聚区承载更多的旅游项目创造条件。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问题,市旅游局已与驻马店市运输总公司达成协议,委托新世纪国际旅行社已在驻马店西站设置了驻马店旅游集散中心,下一步,市运输总公司新世纪国际旅行社将在全市各县区布局建设具有旅游集散功能的游客服务中心,全市并网为游客提供综合服务。就整合嵖岈山旅游宣传推介工作,多年来,市旅游局始终把嵖岈山景区作为全市旅游宣传推介的重点品牌。2016年,市财政共安排旅游宣传专项经费60万元,其中40万元用于新郑国际机场T2航站楼嵖岈山旅游景区形象展示,20万元用于“驻马店嵖岈山号”高铁品牌列车的冠名宣传,今年开展的“百家网络媒体驻马店采风”和“美丽中国河南行”以及在湖南长沙举办驻马店旅游推介会等系列旅游宣传营销活动,均把嵖岈山和温泉小镇作为主打。同时,经过积极争取,省旅游局也将嵖岈山景区、温泉小镇列为河南省旅游对外宣传推广的重点产品。
重点建议六:人大代表胡玲提出的第150号建议《关于减少民生工程项目建设资金配套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建议上级政府减少民生工程项目建设县级资金配套。
建议办理情况:市财政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相关业务科室对建议进行详细解读,并对近年来中央、省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认真研究,确定具体承办科室,确立办理原则。在认真研读、确定办理方向的基础上,我们一方面积极与代表沟通,准确把握建议的精神实质;一方面围绕代表提出的建议,认真研究相关政策,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第一手资料,确保提出的答复意见有质量、有水平。市政府常务会议还专门听取了建议办理情况汇报,并对做好建议办理工作、提高建议办理质量提出了要求。
建议办理结果:目前,要求县级财政配套的项目均出自中央和省级财政。考虑到县级财力状况,我市市级在安排转移支付时从没有要求县区财政资金配套。市财政局将继续通过各种渠道向上级反映经济欠发达地区的实际情况,建议取消经济欠发达地区民生项目资金配套要求,降低其他项目资金配套比例,取消贫困县各类项目资金配套要求。
重点建议七:人大代表乔丽提出的第80号建议《关于应抓紧制定幼儿园“准入标准”的建议》。
建议主要内容:坚持办园标准、提升办园质量
建议办理情况:市教体局及时向市政府进行了汇报,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副市长冯玉梅对建议办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市政府第134次常务会议对市人大第80号重点建议进行了专题研究。根据市政府领导指示,市教体局成立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办公室牵头督办、主管领导分工负责、科室具体办理的工作机制。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安排专人深入学校(幼儿园)、家庭、社会办班场所,走访家长、师生,调查了解情况,形成初步意见后,局领导班子进行专题研究,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措施。
建议办理结果:近年来,我市在加强幼儿园规范化管理、加强师资配备、提高办园质量等方面采取了如下措施:一是严格幼儿园准入标准。根据《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执行幼儿园准入制度。所有幼儿园必须达到《河南省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后获得办园许可证,未获得办园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针对乔丽代表提出的第80号建议,市教体局下发了《关于清理整顿无证办园工作的通知》,对全市幼儿园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和专项治理。共查出无证幼儿园477所,依法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456所(其中取缔无证幼儿园360所),限期整改21所。二是改善条件扩大规模。大力支持公办、民办幼儿园改善办园条件,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并结合我市实际,对增设附属幼儿园的每增加1个班补助5万元,改扩建幼儿园每平方米补助500元,达到省级示范性幼儿园的每所奖励20万元,达到市级示范性幼儿园的每所奖励10万元。目前,全市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已达到23所,市级示范性幼儿园达到194所。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5%,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87%。三是加强幼儿师资队伍建设。严格配备标准。按照教育部《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全市各类幼儿园必须依据有关规定,配备园长、专任教师、保育员,专兼职保健员、财会人员、专兼职安保人员等各类工作人员,满足幼儿园保教工作的需要。其中,每班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备专任教师和保育员。落实持证上岗。对幼儿园园长、专任教师、保育、保健人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对不具备任职资格的在岗人员,通过在职培训、脱岗培训、自学考试等方式在2018年年底前取得任职资格,逾期仍未取得任职资格的一律不得上岗。加强培养培训。我市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培训计划,“十二五”以来,共培训幼儿园园长560名,培训幼儿教师8200名。“十三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大对幼儿教师的培训力度,力争将在岗幼儿教师轮训一遍。此外,通过组织幼儿教师示范课、观摩课、基本功大赛、自制玩教具比赛、骨干教师“送课下乡”等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素质的提升。强化幼儿园内部管理。落实园长负责制,建立健全门卫、接送、晨检、饮食、防火、校车安全等管理制度,明确专任教师、保育员、保健员、安保人员等各个岗位的职责。定期开展幼儿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全面推动规范办园、依法办园。着力提高办园质量。全面贯彻《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和《3岁~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尊重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关注个体差异,坚持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结合,寓教于乐,促进幼儿健康成长。以省、市级“示范性幼儿园”创建为抓手,建立对幼儿园的督导评估机制,坚决遏制幼儿教育“小学化”倾向。全市逐步建立以幼儿家长为主体的“幼儿园教育评估体系”,评估结果纳入对幼儿园办园质量的综合评估,并向社会公开,保证幼儿家长对办园质量的知情权、评价权和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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