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22:19 我要投稿
德润城市公寓收公共能源费
业主质疑收费名目是否合规
物业:其他小区也收取
□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本报讯 昨日,家住驻马店德润城市公寓的张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们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收取物业费的同时,还收取公共能源费。“既然收物业费了,怎么还收公共能源费?公共能源费不应该包含在物业费里吗?”张先生问。
张先生告诉记者,2014年,他入住位于市中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德润城市公寓。该公寓是商住楼,共16层,一二层是商铺,三层以上是住宅。他们小区电费每度1元,物业费每平方米1元,业主都按时缴纳了。但是,物业公司每年还要收取240元的公共能源费。
“我们小区不仅电费贵,而且物业费贵,还收公共能源费。我觉得物业在巧立名目乱收费。”张先生说,该小区一共有140户居民,每户240元,一年的公共能源费就是3万多元。小区的公共费用哪里需要这么多钱?即使有这部分费用,应该从物业费里出。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来到市中华大道与天中山大道交叉口西北角的德润城市公寓。说起此事,门卫室里的一名物业工作人员称,小区电网没有改造,业主是按商业用电缴费,所以物业按每度1元收电费。物业多次与有关部门协调,但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公共能源费,自从物业入住该小区就开始向业主收取了。
“物业费是物业管理小区产生的费用,公共能源费用于支付公共照明、电梯、监控、自来水二次加压产生的电费。”该工作人员说,不止他们小区,其他小区也收取,是当时物业招标时定的。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业主质疑收费名目是否合规》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md.yuduxx.com/tianzhong/715737.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