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3 09:36 我要投稿
12月1日市中心城区“禁放令”开始实施
三人因违规燃放鞭炮被查处
公安部门提醒: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
本报讯 (通讯员 张 华 贾小萱)近期,我市遭遇大面积雾霾天气,气象部门一度发布了环境空气橙色预警。然而,仍有一些市民无视规定,燃放鞭炮。笔者从市公安局获悉,自“禁放令”实施以来,市区先后有3人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对此,警方提醒,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情节严重者将被拘留。
12月20日,市区通达路一家门店举行开业典礼,现场锣鼓喧天、彩旗飘扬。可能觉得开业之际不燃放鞭炮就没有气氛,门店负责人王先生拿出了一挂长长的鞭炮,派人挂在门口燃放。
“噼里啪啦”一阵响,除了一地碎纸屑外,这挂鞭炮还制造了大片的烟雾。随后,便有市民举报有人违规燃放鞭炮。接到报警后,市公安局东高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后将王先生带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在派出所内,当了解到我市目前已经开始实施最严格“禁放令”——自12月1日起市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后,王先生后悔不已。他说:“如果早知道这个规定,我就不会放鞭炮了。”在接受了一番教育后,王先生表示以后再也不会违反“禁放令”了。
“希望广大市民不要步我后尘,以我为戒,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一个好市民,为维护城市环境作出贡献。”王先生一脸懊悔地说。
笔者了解到,自实施“禁放令”以来,王先生是第三个被查处的违规者。
东高公安派出所治安大队四中队队长朱俊杰向笔者介绍了另外两起案例的情况:12月6日中午,杨某位于市区复兴路的饭店开业,因为燃放鞭炮,杨某被查处。12月7日中午,因为在市区骏马路兆荣酒店门前燃放鞭炮,市民吴某被查处。
今年是市区“禁放令”发布的第一年,我市公安机关将其列为治安管理的重中之重。采访中,朱俊杰再次提醒,对于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将被拘留。
《三人因违规燃放鞭炮被查处》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md.yuduxx.com/tianzhong/652402.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