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2-07 22:17 我要投稿
本报讯 (通讯员 吴 予 蒋雷阳)2月5日,在汝南县人民法院的调解室里,两名执行申请人高某、杨某领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露出了开心的笑容。
据了解,2017年,被执行人沈某承揽某小学教学楼施工工程,并将部分工程交给高某、杨某。后来双方发生矛盾,沈某拖欠高某、杨某二人的各4万余元劳动报酬。无奈之下高某、杨某向汝南县总工会诉求,请求法律援助。该县总工会调查了解情况后,向该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3日内给付高某、杨某所拖欠工资及利息,但沈某拒不执行,在该县总工会帮扶中心干部出面协调解决未果情况下,法院执行局强制执行,并帮助高某、杨某二次撰写强制执行申请书,以拒不申报财产对沈某司法拘留15日。被拘留4日后沈某终于履行案件款9万余元,该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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