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30 09:26 我要投稿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2018年1月29日,在汝南法院的调解室里,两名执行申请人领到了被拖欠一年之久的工资,脸上露出了开心的笑容。他们手举锦旗,向执行局干警表达深深的谢意。
被执行人沈某承揽汝南县三桥镇某小学楼施工工程。施工中,沈某将部分木工,钢筯工等劳务交给二申请人高某、杨某,由二人组织工人施工。2017年春节前,因追要劳动报酬,二人与沈某发生矛盾,沈某另找他人继续施工。但沈某拒不给付拖欠高、杨二人的各40000余元劳动报酬。高某、杨某无奈向汝南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判决沈某三日内给付高、杨薪酬及利息。但是,沈某早已逃之夭夭。
眼看春节将至,依然没拿到工钱的二人着急万分,无奈向汝南法院执行局申请对沈某强制执行。
执行法官叶海宽接到案件之后,第一时间联系被执行人,但沈某家中长年无人,下落不明,公告送达相关文书后,沈某在期满时仍未履行,经过多次找寻,终于查到沈某在平舆县有一工程项目,2018年1月24日叶海宽法官带领执行局干警王凯迪、国邦,三人顶着风雪,及时赶到平舆,在工地现场以拒不申报财产对沈某司法拘留十五日。被拘4日后沈某终于承受不住压力,主动联系叶法官要求偿付所欠工资。当天上午,被执行人沈某带着现金,当场履行案件款9万余元,该案件得到顺利执结。
近年来,汝南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涉农民工工资案件,成立工作专班,将此类案件与“基本解决执行难”活动融合在一起,做到快速审理,快速执行,严厉打击侵害农民工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让农民工群众在寒冷的冬天感受到司法公正的温暖,过一个顺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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