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1 11:04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代廷伟)近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顺利办结了驿城区众信市场洪老大牛羊肉销售店销售含“瘦肉精”羊肉案件,给当事人洪某处以11万元罚款的严厉处罚并落实到位。这是新《食品安全法》实施以来,我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的首例销售含“瘦肉精”羊肉案件。
2016年9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众信市场洪老大牛羊肉销售店销售的羊肉含有盐酸克伦特罗(俗称“瘦肉精”),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立即对其立案查处。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4月18日做出处罚决定,没收当事人洪某违法所得165元,并对其处以1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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