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5 14:2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晚报记者 苏玲
陈凤伟
民房失火,跳进火海救人;惊马狂奔,街头冒死拦截;客车上,勇擒手持凶器的盗贼;街道旁,搭救晕倒的病人……他就是陈凤伟,捡俩娘赡养27年的故事在当地被传为美谈。6月30日下午,记者见到了平舆县人民法院法警大队政委陈凤伟。
现年49岁的陈凤伟,是中共党员,任平舆县人民法院工会主席、法警大队政委。 在部队,他因勇扑烈火荣立“三等功”,因勇拦惊马荣立“二等功”,被誉为“拥政爱民”模范。在地方,他二十几年如一日,长期赡养两位孤寡老人,使她们安度晚年。他还在客车上孤身一人和3名持刀歹徒搏斗,并擒获一人 。
陈凤伟1985年9月从平舆二高毕业后,入伍到中国人民解放军20集团军教导团服役。在服役期间,因“扑烈火”荣立“三等功”,因“拦惊马”荣立“二等功”,荣获济南军区“建功章”两次,被授予“拥政爱民模范”和“战士标兵”称号。
1989年,陈凤伟从部队复员回到家乡,由于是二等功臣被优先安排到法院工作,当了一名法警。在部队练就的一身过硬的本领,使他很快适应了法警工作,法警要具备的“擒拿、格斗、射击”等技术他样样精通。他回到地方以后,仍然跟在部队一样,坚持学雷锋做好事。当他看到邻居陈大娘孤身一人,没有人照料,他就主动照顾陈大娘的生活。过年他为陈大娘送年货时,发现陈大娘所搬迁的住房旁也住了一位大娘。原来,李大娘今年74岁,一生无儿无女,无兄弟姐妹,丈夫也早已过世。自此以后,陈凤伟一到星期天买菜割肉就准备了三份,他妈妈一份,两位大娘各一份。2008年,为了二位老人能看奥运会,他给她们购买了两台彩电,还给她们购买了助听器。他照顾陈大娘二十余年,从未间断。要不是老人托人给法院写一封感谢信,人们至今都不会知道这事。
陈凤伟始终坚持军人本色,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在办案中,当看到有的当事人经济困难,陈凤伟就帮助他们。虽然工资不高,但他宁肯自己日子过得紧一点,也要帮助他们排忧解难。
提起搭救晕倒病人那天的情景,陈凤伟回忆说, 2005年7月10日上午,家住平舆县郭楼乡王栋桥村的16岁女孩吴冬霞随母亲到县城桥南市场买菜。因身体有病再加上虚弱,吴冬霞昏倒在市场里。陈凤伟当时正在桥南市场为两个大娘买肉,他当即从银行取800元现金,为她们垫上医药费,又买了一些矿泉水、食物送到病房里。当天夜里吴冬霞得救了,他看到吴冬霞苏醒后悄然离去。吴冬霞的父母非常感激,在吴冬霞出院的第二天抬着一块“扶危救困,心系百性”的镜匾送到法院。吴冬霞的父亲吴山喜拉着陈凤伟的手久久不放,连声说:“谢谢,谢谢,陈法警救了我女儿一命。”平舆县电视台闻讯进行了采访,并投稿到《河南日报》。2005年8月14日的《河南日报》、《天中晚报》均以较大的篇幅对此事进行了报道。
陈凤伟在工作中保持严谨的作风,主动为当事人排忧解难,文明对待当事人,对犯罪分子铁面无私、嫉恶如仇。他自觉履行法院干警光荣职责,时刻不忘记自己是一名人民法官,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受到损害时,能挺身而出。在2003年至今几年时间里,他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他荣获2003年度驻马店市“优秀政法干警”、2004年度“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2006年4月25日,他被市委宣传部、团市委授于全市“十大杰出青年”称号,2009年4月25日被评为驻马店市“劳动模范”,2010年2月10日荣立一等功。
“党和人民给了我荣誉,我会继续努力,处处以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恪尽职守,积极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处处以实际行动学习和实践着“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陈凤伟谦虚地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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