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09 17:22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刘华山)1月29日,出席省十二届人大五次会议的驻马店代表团举行会议,认真审议《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余学友主持会议。
代表们认为,立法是推进依法治国、依法治省的重要保障,赋予设区市地方立法权,可以更好激发地方发展活力,推进地方政府依法行政。制定《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对规范地方立法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必将发挥重要作用。立法条例(草案)强调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立法为改革发展稳定提供法治保障,符合现阶段实际,有利于科学立法、民主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从源头上防止部门利益法制化。对政府制定规章的权力进行限制,可以更好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把权力关进笼子里的重要一步。代表们对《河南省地方立法条例(草案)》给予充分肯定。
审议期间,代表们踊跃发言,畅谈体会,提出了不少建设性的意见。代表们建议,省人大常委会要加强对地方立法工作的整体统筹,确保法律的统一性、权威性。随着地方立法权的放开和施行,省人大常委会应结合我省实际搞好调研工作,指导有立法权的设区市做好立法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强化对代表专业知识的培训,以适应新形势下立法工作需要,切实提高代表依法履职水平,更好的发挥主体作用。进一步发挥地方立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不断完善立法体制机制,真正推动地方立法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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