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1-04 14:35 我要投稿
见习记者 邓丹华
本报讯 昨天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院内,来自新疆克拉玛依的杨女士手持感谢信和锦旗,代表父亲向该院执行局局长肖俊涛和执行员王建功表示感谢。
据了解,杨女士的父亲杨玉遭遇交通事故造成伤残,母亲因病去世。经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肇事人赔偿杨女士父亲损失48090元,但肇事者未按判决执行赔偿款。
于是,杨女士向法院申请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躲避执行。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了解这一情况后,立即召集执行局全体干警,制订执行方案和执行措施,并安排执行员王建功执行该案。2017年底,有关部门将被执行人拘留。当天被执行人将涉案赔偿款48090元履行完毕,并交到杨玉手中。
为此,杨女士特意从新疆赶到汝南县人民法院,向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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