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7-14 09:0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抢手机妨碍执行 被拘留自觉履行]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王耀庭 通讯员 李翔)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在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执行员向被执行人罗某某担保人罗某送达执行裁定书,向担保人罗某宣读裁定内容,追加担保人罗某某为本案被执行人,再本裁定送达之起3日内,担保人罗某向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支付款55620元及利息,此时担保人罗某的妻子邱某某情绪激动,与执行人员吵闹并抢夺手机,之后被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拘留15日,拘留期间担保人罗某某还清了欠款,其妻邱某某承认并改正错误,法院对其提前解除拘留。
事情的经过是这样的:2009年6月罗某某因工程建设缺少资金,向张某某、王某某借款80000元,2012年6月还7000元。下余73000元未还。汝南县人民法院判决:罗某某于判决之日生效后3日内偿还张某某、王某某73000元及利息,该案立案执行后,被执行人罗某某以工程正在进展为由无钱还款,本院及时查封了罗某某的两辆轿车,扣押了一张银行卡。罗某某的哥哥罗某某自愿为罗某担保,并出具了担保书。到期后,担保人罗某也不履行,于是执行法官找到了担保人罗某,向其送达执行裁定书,出现了上述一幕。
汝南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对担保人罗某的妻子邱某某实施司法拘留后,在当地引起了很大的震动。担保人罗某某的子女及家属、朋友纷纷到法院讲情,执行员多次召集罗某的家人,向他们明法释理。邱某某也认识自己抢夺手机的错误,以书面形式向执行员承认了错误,并主动履行了欠款,该案执结后,申请执行人张某某、王某某送锦旗表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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