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1日上午,县委第二巡察组向阳城镇反馈巡察情况,组长韩纪念代表巡察组进行了反馈,阳城镇党委书记王洪斌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闫建明就阳城镇党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巡察组指出,近三年来,阳城镇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能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若干意见》。镇党委基本能够履行主体责任,镇纪委基本能够履行监督责任。近三年来,阳城镇平安建设、招商引资等工作取得较好成绩,全镇社会经济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社会大局稳定。
巡察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基层组织建设薄弱,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位置,“两个责任”落实不力,镇党委落实主体责任不够到位,镇纪委落实监督责任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执行组织纪律方面,干部管理不规范;有的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基层四项基础制度”落实不够全面,党务政务不公开或不及时全面公开;有的村“两委”班子选举时,存在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三是执行廉洁纪律方面,存在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奖金等现象。有的党员干部存在吃拿卡要、乱收费问题。个别村干部存在侵占集体资产、弄虚作假侵占扶贫款物现象。四是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方面,侵害、损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部分单位和人员工作纪律松弛,作风浮漂,存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三公经费”开支过大,存在违规开支公务接待费问题。同时,巡察组还收到一些反映党员干部的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分别移交县纪委和有关部门处理。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巡察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阳城镇党委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日常工作中、落实到组织管理的具体细节中。厘清责任清单,落实领导干部“一岗双责”。镇纪委要落实“三转”,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强办案力量,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二是要加强干部管理监督,特别是加强村级党员干部队伍建设,落实基层“四项基础制度”。三是要开展财经纪律审查,规范财务管理。对侵占集体资产现象开展专项整治。四是结合全县“作风效能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作风纪律整顿。开展损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规范惠农资金的管理使用。对扶贫领域发生的腐败问题进行整治,对扶贫对象、项目、资金、物质进行全公开。
王洪斌代表阳城镇党委郑重表态,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深刻剖析,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逐个明确整改措施,做到整改一个问题销号一个问题,一抓到底、务求实效,并将巡察整改工作与镇各项中心工作相结合,以扎实的巡察整改工作成效,促进镇各项工作顺利、快速发展。
会议就阳城镇党委做好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一是全镇务必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抓好巡察整改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县委对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二是巡察整改要从严、从快,把纪律挺在前面。镇党委要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坚持立行立改,确保巡察整改取得扎实成效。三是要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领导,层层落实责任,严格监督检查,坚持紧盯问题,跟踪问效。
县委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及有关人员,县委第二巡察组全体同志和阳城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人大主席及其他在职副科级以上干部,镇纪委班子成员,镇直机关、办、所、站、中心负责人,镇属公务员、二级机构副股级以上干部及各行政村党组织、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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