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9-01 09:27 我要投稿
□晚报记者 周心放 通讯员 王平福
本报讯 8月28日上午,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一行人在执行公务途中,遇到一起交通事故,立马下车救人,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
当天上午9时许,泌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永建、执行干警梁曦、法警李想、王华涛等人在执行公务时,行至高邑乡高速路口向东300米处,突然看到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相撞,邱永建果断决定:一半人去高邑执行公务,另一半人下车救助伤员、维持秩序。邱永建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交通事故处理电话。
事故中有4人受伤,其中一女同志胳膊骨折,一个小朋友脖子被划伤。在等待救援时,伤者血流不止,现场没有急救设备且不知伤者是否有其他伤情,邱永建告诉伤者不要移动身体,等待专业人员的救援,避免二次受伤,并稳定伤者的情绪。
因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又处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防止二次事故发生,干警们积极维持现场秩序,疏导过往车辆。随即救护车赶到,邱永建与医护人员一起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悄悄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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