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具体规定“依法服兵役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军人和军属权益受法律保护。”一年一度的征兵工作已经开始,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发出号召:广大有志热血青年,积极报名参军,荣己、荣亲、荣家乡。具体报名办法如下:
年龄为年满18至20周岁男性青年,17至21周岁高中毕业生,22周岁的高校在校生,23周岁的高职(专科)毕业生及24周岁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持个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等有效证件,到所在乡镇或县人民武装部报名应征,也可自己直接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基本信息报名。是普通高校毕业生、在校生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交所在学校武装部,高校往届毕业生将《应征入伍高校学生补偿学费代偿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交由原就读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审核盖章后,连同《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交常住户口所在地县人民武装部。
征兵报名时间截止到8月底,应征青年体检时间从8月5日开始,时间不少于10天。体检站设在县人民武装部四楼。体检前,应征青年持身份证、户口本和毕业证书由乡镇、街道武装部根据县人民武装部具体的通知、安排,参加身体体检,具体通知由县人民武装部负责。
政治考核时间8月15日至31日,身体体检合格的应征青年,参加县征兵办公室组织的政治考核,具体由公安局、乡镇基层派出所、基层武装部及县人民武装部负责,采取一站式集体考核。
应征青年体检、政治考核全部合格的,由县政府征兵办公室进行全县公示,并按照征兵报名条件择优批准入伍。批准入伍的,根据批准入伍地兵役机关和民政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指定开户银行的账号及相关资料,以便办理义务兵优待金。
当前随着就业渠道的多样化,就目前部队得建设形势,对应征青年成长进步是十分有利的。可以考学、保送入学、提干或选改士官。具体来讲:1.未完成国家高等学历教育的在校大学生和高中毕业生士兵,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录取且取得全日制专科学历的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全军统一组织的本科层次招生考试。2.入伍工作在作战部队建制旅团级单位、作战部队军师级单位直属队、海防部队独立营级单位担任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表现优秀的可以保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干部;大学毕业生士兵参加优秀士兵保送入学对象选拔,年龄放宽1岁,同等条件下优先列为优秀士兵保送入学推荐对象。3.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毕业生,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可以直接提干。4.义务兵服役期满,表现优秀的,根据部队岗位需要选改为士官。同等条件下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师(旅)级单位范围内相同专业岗位的士兵,在任职能力相当的情况下,优先选取高学历士兵。
据河南省优抚政策规定,当兵退伍就业出台了一系列新的优惠政策
今年省征兵工作会上,谢伏瞻省长明确指出,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方面给予退役安置人员一些新的政策,专武干部录用和政法干警招录给予退役安置人员一路绿灯,各地抓紧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同时各地要认真组织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搭建好就业平台,并在税收、信贷、场地、技术等各方面出台具体扶持办法和措施。具体有以下六个就业渠道:1.复工复职。《河南省征兵工作条例》规定:在征集期间,预定征集的应征公民被征集服现役,同时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招收录用或者聘用的,应当优先履行服兵役义务;有关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服从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需要,支持兵员征集工作,服役期间保留其被录用或聘用资格。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十二年的士官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出现役后选择回原单位的,应当享受不低于本单位同岗位、同工龄职工的各项待遇。2.定向考录。士兵服现役期间,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考录、政法干警招考、事业单位招聘和国有企业招工时,拿出一定比例用于定向招录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政法干警招录时,入伍前已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专科以上学历的,教育考试笔试成绩总分加10分。录用基层专武干部时,优先招录部队优秀退役士官和大学生士兵。3.指令安置。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由政府安排工作。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在艰苦地区和特殊岗位服现役的,优先安排工作。4.复学优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或者正在普通高等学校就学的退役士兵,退出现役后2年内允许入学或者复学。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入学或者复学后参加国防生选拔、参加国家组织的农村基层服务项目人选选拔,以及毕业后参加军官人选选拔的,优先录取。5.升学优先。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免试(指初试)推荐入读硕士研究生;具有高职(专科)学历的,退役后免试入读成人本科或经过一定考核入读普通本科;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后,免试入读普通本科。退役军人享受高考加分政策: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含)以上或被大军区(含)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加20分,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加10分。6.扶持就业。退役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士兵,给予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扶持,从事微利项目的给予财政贴息。除国家限制行业外,自其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3年内限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每户每年最高9600元。入伍高校毕业生退出现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经济政策:根据国务院和民政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通知精神,当兵的战士和家长可以享有如下经济优惠政策:1.优待金。在职职工被征集服现役的,原单位应当发给批准入伍当月的全部工资、奖金及各种补贴。义务兵期间,当地政府每年发给家庭优待金。我省规定:农村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义务兵优待金不低于当地上年度城镇单位在岗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014年我市义务兵优待金每人在7100-15200元之间。在部队立功受奖或自愿到边远、艰苦地区服役的,当地政府还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2.学费补偿。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大学毕业生、在校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补偿、助学贷款代偿,对退伍复学的在校大学生和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资助。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0000元。3.津贴费。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享受退役养老、退役医疗、退役失业保险。义务兵:第一年津贴7200元,第二年8400元,担任正、副班长职务或特殊岗位,艰苦、边远、海岛地区还有特殊补贴。士官:第一年下士3155元,第一年中士4110元,第一年上士4875元,第一年四级军士长5735元,第一年三级军士长6530元, 第一年二级军士长7490元,第一年一级军士长8380元。4.退役金。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近5000元,退役金9000元。回到地方我省发给一次性自主就业补助金9000元。士官退役将享受更多经济补助。
最后再提醒应征青年和家长们,如有疑问需要咨询的可以通过如下方式进行:
1.网上咨询:全国征兵网(http://www.gfbzb.gov.cn/)
2.关注微信:河南省征兵信息服务平台(微信号:henanzhengbing)
3.电话咨询: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96-2195877、7971032。
正阳县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0396-89222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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