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8-26 10:14 我要投稿
人民街道办事处中山社区被命名为首批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市委、市政府狠抓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紧紧围绕民族工作“两个共同”,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扎实做好我市民族宗教工作,增进了民族团结,切实维护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近日,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驿城区人民街道办事处中山社区被省民委命名为首批河南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社区,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表彰。
我市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为主题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活动扎实开展,并取得丰硕成果。为进一步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制定并印发了《“中华民族一家亲 同心共筑中国梦”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组织了“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稿件1000多份。组织以“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为主要内容的民族工作“六进”(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乡镇、进社区、进宗教场所)活动12次。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扎实推进、深入基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为少数民族聚居地争取国家和省少数民族发展资金290万元,用于少数民族聚居地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回族群众居住环境。通过创建活动加强少数民族企业党建工作。在8个清真民族企业建立了党支部,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有效发挥。开展对回族困难家庭关爱帮扶活动,逢年过节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对回族困难户、残疾人、空巢老人、留守儿童进行帮扶,送去慰问品,优先为回族困难户办理低保,解决他们面临的实际困难,资助困难户、助残、助学300多人次。
我市在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平时宣传教育工作的基础上,精心组织好全市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月活动。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出动民族宗教政策宣传车53辆次,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宣传培训10期,印发宣传册3000余册,张贴民族团结进步标语15000余条,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建立了民族团结宣传板面120块、宣传橱窗80个,展示民族团结进步先进典型事迹。通过这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有力地推进了民族政策、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增进了民族团结。
依照《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评选表彰办法的通知》规定,我市民族团结进步模范每五年表彰一次。2015年6月10日,市委、市政府对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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