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6 14:2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驿城区委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编者按:
10月19日,驿城区召开第二轮巡察工作汇报会,全面总结第二轮巡察工作,认真分析巡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进一步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区巡察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据介绍,在第二轮巡查工作中,区巡察办按照巡察工作的总体要求,在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指导下,紧抓脱贫攻坚重点地区、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高度负责、精心组织,直面问题、大胆探索,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巡察工作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主要体现在:措施更加有力,重点更加突出,成效更加明显。
就如何深化推进巡察工作,促进巡察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驿城区委主要负责同志要求,一要切实做到“五个一批”,即立案查处一批、诫勉谈话一批、专项治理一批、组织处理一批、建章立制一批,力求把巡察成果运用最大化。二要正确处理“三种关系”,即抓大与抓小的关系、保质与保量的关系、治标与治本的关系。三要更加突出“三个强化”,即强化思想认识、强化队伍建设、强化结果运用。做好巡察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创新的思路、务实的举措、扎实的作风,努力开创驿城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局面,为建设富强、文明、平安、美丽驿城,实现富民强区、加快崛起提供良好的政治环境和坚强保障。
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民政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一、对区民政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区民政局领导班子能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局党组能够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局纪检组能够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增强惩治和预防基层腐败问题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班子整体团结,作风务实,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并积极向上级争取各项民政资金,为驿城区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巡察中发现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党的建设缺失,“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流于形式。一是局党组党建意识淡薄,重业务、轻党建问题突出。巡察中发现,区民政局党组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到同等位置,对党建工作很少进行专题研究和部署,班子成员2013年以来基本没有参加过支部活动;部分党支部软弱涣散,个别党支部多年不开展组织活动,局属4个党支部有3个没有支部会议记录;党员管理松散,少数党员党性观念淡薄。二是“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不力。局党组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重视不够,部署不力,氛围不浓;党支部学习流于形式,4个党支部都没有制定具体学习计划,有3个党支部没有支部学习记录。(二)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局党组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重视,存在认识不清、职责不明、措施不力的问题。巡察发现,2013年以来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很少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只抓分管业务工作,对自己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很少过问。二是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局纪检组对机关和二级机构监督不够、不严;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滞后,对廉政风险点高的关键环节监督方式方法缺失,对重点股室监督机制建设匮乏。(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通过调阅各种资料,违反财经纪律问题较多。一是“三公经费”监管不力。按照有关规定,“三公经费”要进行公示,但截至目前,只设置党务公开栏而没有设置政务公开栏,财务支出透明度特别是“三公经费”没有向广大干部职工公示;招待费普遍超支。二是财务管理不规范。如不合规原始凭证支出经费229790元,多次支出发票后面没有附困难户名单及发放情况等证明材料。三是巧立名目发放奖金补助。四是违反《民政事业费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违规拨付诸市镇的死亡抚恤金10万元至今没有归还原资金渠道。(四)执行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1.通过巡察发现,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一些领导及干部践行“三严三实”不到位。一是非法墓地监管不力。胡庙乡境内非法墓地开发严重,虽然区民政局也采取了一定措施但收效甚微,并且有向西部蚁蜂等乡镇延伸的势头。二是没有专门的接访办公室,与多个部门共用一间办公室,平时工作中经常出现无人接访现象。三是在低保、五保、优抚等资格认证过程中监管不到位,有时限于被动解决送上门的问题,缺乏去主动解决存在的问题。2.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和调阅资料发现,存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现象。在工作中只注重乡镇办上报数据和信息,不注重认真核实调查,造成惠民工作出现漏洞等问题。如走访5个乡镇10个村委调查了解发现,低保、五保、优抚等人员中,有的已经死亡很长时间还在给卡上打钱,不能及时清理死亡优抚和低保对象等现象;民政局服务对象多为老弱病残等群体,区民政局一楼房屋用于出租,各业务办公室均在二楼以上,给来办事的群众造成不便。3.通过开展专项检查发现,低保发放工作和集中供养五保领取丧葬费存在问题。农村低保的进入和退出机制不健全,给各村分配的低保户数量总数不变,如遇死亡或转为五保等原因取消后,符合低保条件的人员才能替进,明显有失公平。监管不严,存在进入五保后还同时享受低保问题。巡察组抽查诸市镇相元村70户低保户,发现两户存在问题。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党的建设,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二)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班子成员应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完善监管措施。纪检组要加强对扶贫领域惠民资金管理等重点岗位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管理监督。(三)坚持纪挺法前,严格执行廉洁纪律。要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对“三公经费”进行公示;规范支出原始凭证、及时进行财务核算和清理常年挂账问题;做好平时的绩效考核工作,规范发放津(补)贴行为;按照规定使用民政事业的专款。(四)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要结合治理全区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问责年活动, 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遏制非法墓地的开发;班子成员带班接访;低保、五保等资格认定工作做细、做实;开展专项检查,解决敬老院涉嫌截留、挪用五保老人的丧葬费问题等。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安排,2016年7月11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发改委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在巡察中,巡察组认真履行职责,与区发改委党组积极联络、广泛沟通,赢得了全力支持配合。通过召开动员会、汇报会、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实地走访查看测量和设置六种形式的问题线索举报,先后获得各类问题线索21条次,其中常规巡察发现违背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问题10条,专项巡察发现重要违纪违法线索11条。
一、对区发改委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区发改委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机关作风有所转变,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进一步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教育进一步加强。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存在缺失。区发改委党组对当前形势下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重视不够,贯彻执行不力。在党组班子建设方面,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以办公会代替党组会,抓机关作风建设和政治学习不够,研究工作多、涉及学习少,“三会一课”、党内生活制度坚持的不好,存在部分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团结沟通不够,有求稳怕乱、怕得罪人和过于迁就照顾人情的现象,影响党组决策的贯彻落实。2.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不力。区发改委党组、纪检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薄弱,落实“两个责任”不力,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意志不够坚决,对班子成员和机关干部的廉政履职教育提醒不够。委纪检组面对人情、人际关系存在不敢动真格,存在不敢主动监督、严肃监督甚至听之任之的好人主义现象。如对千亿斤粮食项目开发虚报虚抬工程造价问题、对结余资金的随意性安排使用问题、项目的后期管理服务跟进不到位问题主动介入,追责问责不够等。3.扶贫专项开发存在不作为、乱作为、胡作为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是千亿斤粮食项目,缺乏监督制约和机制规范,如农沟、干斗渠项目规划立项论证不合理、不科学、不接地气被群众质疑;生产井、生产路项目不按中标合同规划落实,项目施工把关不严,导致工程质量低劣,甚至出现偷工减料、弄虚作假现象,形成烂尾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导致设施闲置,造成资源浪费。4.作风建设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治理。执行中央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不够坚决,遏制“四风”有反弹迹象。机关发文多、开会多的现象没有得到彻底改观,存在乱发补助、不合理报销和“三公经费”超支现象。一些涉农业务科室的干部存在机关化现象,深入基层一线工作下沉不够。在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方面,发现机关股级干部存在混岗混编问题。机关工作纪律要求不严,考勤抽查发现有上下班迟到、早退及串岗、脱岗、长期不在岗现象。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1.要切实加强党的建设。区发改委党组要全面加强党的领导,结合正在开展的“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对照从严治党缺失的5个具体问题线索认真开展逐一对照剖析查摆。要以全国发改委系统树立的优秀共产党员孙德忠同志的先进事迹为榜样,向标杆看齐;切实提高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水平和本领;要强化学习型机关建设,通过规范“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制度等,以党建促发展,推动精准扶贫项目建设健康发展。2.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区发改委党组和纪检组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自身做起,切实履行好“两个责任”的重大职责,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教育、监督、惩处等环节的工作,不断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特别要强化对扶贫开发重点领域千亿斤粮食项目的权力制约和监督约束,对易患风险点的领域和科室做到常提醒、常教育、常告诫、常关怀,以防患于未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3.要有的放矢开展专项整治。区发改委党组要结合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找准症结扎实开展整改。要结合扶贫项目在立项、论证、发包、实施、验收等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项目建设集中专项整治,采取针对性措施着力解决好扶贫项目论证不科学、实施不精准、监督不及时、服务不到位的问题。委党组、纪检组对每一件问题线索都要实行“五定”(定问题、定责任人、定解决措施、定解决时限、定解决效果)责任制加以解决,做到事事有落实、件件有回音,经得起群众评议和专项巡察回头看的检验,给违纪者一个警示,给干部一个教育,给群众一个明白。4.要切实加强作风建设。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区扶贫领域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认真开展作风纪律整顿。要结合机关党员干部存在的思想作风懒惰,不作为、乱作为的懒政怠政行为认真对照检查,抓好针对性整改。要弘扬优良作风,通过规范项目立项、论证、审定、实施、监督、验收和服务环节,强化机制约束。
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农办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自2016年7月11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委农办开展了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在巡察中,巡察组认真履行职责,与区委农办积极联络、广泛沟通,赢得了全力支持配合。按照专项巡察工作的要求,通过召开动员会、汇报会、问卷调查、谈话了解、实地走访、查看测量和设置六种形式的问题线索举报,先后获得各类问题线索18条,其中常规巡察发现违背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问题线索4条,专项巡察发现重要问题线索14条。
一、对区委农办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区委农办领导班子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一个团结奋进、务实重干的领导班子。在推动反腐倡廉建设中,警钟长鸣,自觉接受监督,促进了反腐败工作的扎实推进。
二、常规巡察发现的问题
1.党的建设存在薄弱环节。区委农办对全面加强党的建设重视不够,抓得不实,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机关党建工作滞后,党组织机构建设不全,党内生活制度不能正常坚持,政治学习抓得不紧,“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道德大讲堂坚持的不好,开会研究布置工作业务多,安排党建活动内容少,形成两张皮脱节现象。党组织战斗力弱化,部分党员干部政治纪律淡薄,担当意识不强,工作缺乏魄力,有遇事推诿和好人主义思想,缺乏干劲和闯劲。2.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弱化。区委农办对从严治党抓得不力,落实“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纪检组机构建设不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没有得到有效落实。区委农办党组体现主体责任的意志不够坚决,政治敏锐性不强,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主动性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廉政现象。对扶贫领域易患风险点的项目监督政治洞察不够,对到户增收、农业综合开发相关责任人的工作失职和不作为现象提醒防范不够,执纪问责不够。3.作风建设存在反弹倾向。对照中央六大纪律和八项规定,文多会多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布置开会多、工作头绪多、被动应付多。工作不接地气,深入项目一线检查指导不够,出现到户增收母猪繁养项目在实施执行过程中的变味走调现象。在工作纪律方面,发现机关干部有迟到早退现象。遏制“四风”措施不力,发现有超标接待、不合理报销入账和乱发奖金补贴现象。
三、对扶贫项目专项巡察发现的问题
1.扶贫立项论证不科学。对扶贫惠农项目因地制宜考察论证不够,立项设计不接地气。如在省级贫困村帮扶上,一刀切式的搞家家喂、户户养的母猪繁养到户增收模式,导致村里容纳不了,农户消化不动,不切实际,不服水土,得不到群众认可,没有产生预期的效益和良好的导向作用。2.扶贫对象识别不精准。对乡镇缺乏政策指导和机制约束,对贫困人口的动态管理机制把关不严,没有有效建立起申请、调查、评议、公示等审查复核程序,普遍存在贫困人口底数不清、台账不明、指向不准的问题,随机抽查4个乡镇的退(入)档情况,均没按要求完成动态退(入)档,影响到国家扶贫政策的贯彻实施。3.项目实施监督不严格。区委农办作为项目责任主管单位,对项目的发包实施缺乏严格监督管理,特别是一线的监督不够精准到位,致使扶贫项目开发出现移花接木、张冠李戴、偷工减料、拖延进度、不能按时竣工交付使用等现象,影响惠民项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发挥。4.项目服务跟进不到位。扶贫项目开发存在虎头蛇尾的现象,重项目开发、轻服务跟进。对项目实施后如何发挥作用使群众得到实惠做的不好。如母猪繁养惠民项目没有建立起有效的种猪饲养、防疫、繁殖、销售一条龙的服务保障机制而使养殖户受损。整村推进打井项目因与汝南电业部门协调不够,电力供应不上,致使水屯镇110眼灌溉井成为摆设。
四、整改意见和建议
1.要突出政治导向,切实加强党建工作。区委农办党组要树立政治工作引领全局的理念,切实加强党的领导。2.要突出从严治党,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重点对扶贫开发关键领域易患风险点的监督约束。3.要突出“四个精准”,切实做好扶贫工作。紧贴贫困村、贫困户脱贫的实际需求,做到扶贫立项论证精准、扶贫对象识别精准、扶贫项目监督精准、扶贫服务跟踪精准。4.要突出党性教育,切实促进作风转变。要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全区扶贫领域问题集中整治活动,认真开展党性党风纪律整顿。
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农业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2016年7月11日至8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农业局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巡察组认真履行巡察工作职责,与区农业局积极联系,广泛沟通,相互尊重。以巡察工作的六项内容为核心,对区农业局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较为深入的调查、了解和走访,获得了较丰富的信息材料。巡察期间共收集问题线索16条,其中纪检监察类8条,已移交纪检监察部门调查处理;利益诉求类8条,已移交被查单位处理。
一、对区农业局领导班子的整体评价
十八大以来,区农业局领导班子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区的各项决策部署,把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放在工作重中之重。积极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要求,紧抓扶贫攻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岗位,有力地推进了全区农业现代化建设。
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在党的建设方面,区农业局党组存在重业务、轻党建,党建工作流于形式的问题。平时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较少,没有经常性地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法规制度。1.区农业局2016年党组会议记录22次,都是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安排工作的内容,没有针对全局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教育和宗旨意识教育等方面的内容。2.在党建工作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局领导们会上安排安排,同志们会后抄抄笔记,没有深入细致、认认真真地开展落实。
(二)在执行财经纪律方面,“三公经费”使用过高。存在车辆燃油费用高、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大额支出费用无详细清单等问题。电脑耗材上,数量明显大于正常用量。
(三)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存在公务招待费超支现象,违规发放补助、绩效奖金,在发放农村科技示范户奖励中弄虚作假。该局农业股没有按《区农业局2015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中规定的聘用程序聘用农技推广指导员,且在没有达到《方案》要求面对面对农村科技示范户技术指导100天的情况下发放技术指导员补助。没有按《方案》中规定的绩效考核办法执行,违规发放绩效奖金。在发放农村科技示范户奖励中,不按标准发放,存在弄虚作假现象。
(四)区农业局二级机构存在财务及管理上的问题
财务方面主要表现在:1.农广校无依据发放培训组织费。2.植保站在2014年4月30日0008凭证购照相机一台1600元,2014年5月30日0004凭证购电脑8400元。《中央财政农作物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病虫害防治补助资金用于防治所需农药、机动喷雾机、燃油、雇工和劳动保护用品支出的补助,购照相机和电脑不属于上述开支范围。照相机和电脑属于单位固定资产,应在单位经费中开支。3.原种场超范围报销公杂费。4.农技中心惠农资金结余过大,2014年专项收入1180525.06元,支出1085970.04元,年末余额94555.02元。5.蔬菜办专项资金结余较多,2014年拨入专款上年转入193300元,当年拨入550000元,年末余额63300元。
管理方面主要表现在:1.个别干部参与经商办企业。2.项目资金监管不力,个别项目没有备查账。3.项目建设管理、服务跟不上。全区沼气建设项目中,没有按规定建立售后服务机构,致使个别农户在使用沼气过程中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导致沼气建好至今无法正常使用。拿着国家惠民的好政策没有把事办好。4.对农业专项资金管理不规范,资金审核、分配、管理等方面缺乏制度监管。
三、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正确处理好抓发展和抓党建的关系。(二)严格财经纪律,完善财务制度,建立健全内部财务审核监督制度。严格办公费、招待费、车辆运行费用的报销程序,规范报销手续,杜绝不合理开支。(三)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建立健全抓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局纪检组要发挥在党风廉政建设上的职能,保证有足够的时间精力放到执纪、监督、问责上,切实纠正违规发放补贴、绩效奖金和超标准接待等问题。(四)强化二级机构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加大对全区涉农惠农资金的监管力度,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管理,以保证项目实施高效、合理运行。
区委第四巡察组对区畜牧局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
按照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区委第四巡察组于2016年7月11日至8月20日对区畜牧局进行了专项巡察。在巡察期间,按照《区委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有关要求,灵活运用听取汇报、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座谈了解、民主测评、受理举报、实地查看等方式,实行边谈话、边暗访、边查阅资料、边现场核实。在巡察中,重点监督检查了区畜牧局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二级机构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九个方面的问题,设立举报箱2个,开通邮政信箱,公布信访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召开各类会议3次,张贴巡察公告30份,发放调查问卷19份,谈话对象76人次,开展专项检查3次,下发整改通知书2次,收集问题线索14条。
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
通过收集的问题线索和巡察了解,发现区畜牧局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两个责任”及执行中央六大纪律、八项规定等方面存在以下六个方面的突出问题。
(一)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方面。1.从严治党的责任和措施落实不到位,部分党员干部对全面从严治党的紧迫性认识不深,存在着宽、松、软的问题。2.对抓党风廉政建设抓是抓了,但没有放在重要位置,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上积极性不高、主动性不强。3.抓学习教育不多。通过调阅资料发现,三年内中心组学习记录只有6次,民主生活会2次,会议记录本不规范,记录内容不全面,有补记、重记会议记录现象,局党组会记录涉及党风廉政方面不多。
(二)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方面。1.对党建工作重视不够,没有把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放在同等的位置,长期不开党组会,或用其他会议代替党组会,存在着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2.发挥党组织特别是基层党组织作用不够,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充分,其凝聚力、战斗力还有待提高。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抓的不到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的不够好。
(三)执行廉洁纪律方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经纪律执行不严,巡察发现区畜牧局近几年账目都没有经过审计部门审计。根据区畜牧局提供会计资料,发现存在以下问题:1.“三公经费”支出公开不及时、不详尽。2.购买食品、办公用品、服装等无清单。3.公休日仍有车辆通行费报销,存在公车私用等现象。
(四)执行组织纪律方面。1.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的不够好,民主集中制执行有偏差。2.选人用人不规范。干部选拔作用机制不够完善,干部日常考核制度不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的途径和方法上比较单一。3.人事管理不严格,局系统工作人员借调现象严重,有系统内借调的,有系统外借调的,借调管理不规范,导致出现人员漏管现象。
(五)执行党的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方面。1.为民服务的意识不强,主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意识淡薄。2.慵政懒政怠政现象较为突出,工作纪律松散,个别工作人员存在迟到、早退现象。另因借调管理不规范导致出现人员漏管,部分借调人员存在脱岗、不在岗甚至不上班现象。
(六)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方面。1.项目实施前不开会、不研究,透明度不高,涉嫌存在暗箱操作问题。一是通过调阅区畜牧局有关会议记录,发现上级财政资金拨付到位,区畜牧局没有及时召开党组会和班子会研究讨论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甚至区畜牧局部分班子成员和分管股室负责人不清楚项目资金的拨付情况和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造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不公开透明的现象;二是在涉及惠农资金和惠民政策上宣传上不到位,部分养殖户不能及时详细了解政策,申报不积极,存在申报户数少,缺乏对比甄选,不能扶优扶强。2.在项目审批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问题。通过调阅相关资料,发现部分养殖场手续不全,存在无营业执照、无环评手续、无土地备案手续等情况,走访的近三年来获得奖补的养殖企业和养殖大户19家,其中,无工商营业执照的4家,无环评手续的有16家,未取得土地备案手续的18家。通过实地查看,部分养殖场存在虚报存栏出栏头数,存在通过夸大养殖场厂区规模等方式获得项目申报条件的现象。3.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存在验收不规范问题。部分项目资金已拨付,但无评审、无验收现象,参与验收人员部分不知情,存在走过场现象。在实地考察项目养殖场时,发现部分养殖场消毒设施场地面积不达标,个别申报的改建扩建尺寸不达标,其中一个项目场至今无评审(2014年实施的项目)。4.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套取资金问题。比如在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有个别企业申报数字明显不符合常规,存在虚报套领补贴现象。5.项目实施后效益发挥不佳的问题。一是部分项目资金存在滞留、挪用的问题。如生猪调出大县项目至今仍有240余万元资金滞留没有使用;农技推广项目2016年下达的29万元至今仍未开始使用。二是在养殖企业培训过程中,区畜牧局的指导、培训流于形式,存在培训人数不够、培训天数不够、培训质量不高问题。三是扶持不精准问题。在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部分规模小、标准低的养殖企业通过审核得到项目资金的扶持,但部分规模较大、标准较高的养殖企业却没有获得项目奖补资金,造成了涉农惠农资金没有起到应有的培优扶强的作用。另外,还存在个别养殖场获得国家扶持资金后马上面临搬迁的问题。四是养殖污染防控不力的问题。在实际走访的20余家获得项目资金扶持的企业中,半数以上企业选址距离村庄较近,靠近密集人群,部分企业消毒设施、粪便处理设施不达标,消毒净化处理流于形式,给周边人居环境带来严重污染,导致周边居民怨声载道。
二、整改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主体责任落实。始终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强化“一岗双责”意识。二是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全面调动党员干部工作积极性。三是严格执行廉洁纪律,坚持纪在法前。要加强学习,接受党的各项纪律约束;严格落实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查找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四是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议事机制;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五是严明工作纪律,强化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认真落实上下班签到签退制度、请销假制度和外出登记制度。六是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扩大政策宣传,保证项目实施公开透明,对申报相关材料进行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证件缺失、伪造证件、夸大规模、虚报养殖数量等情况的发生。在验收过程中要落实责任,严格验收标准,做好项目公示;要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杜绝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对获得奖补资金的企业建立跟踪服务制度,发挥项目资金的最大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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