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14 16: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遵守公德 摒弃陋习
倡议书
广大市民朋友们:
全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以来,广大干部职工和市民朋友上下齐心,积极作为,我市的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发生了巨大改变,我们的家园变得更加干净、更加整洁、更加靓丽。倡导文明卫生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是我们广大市民的共同心愿。为此,我们倡议:
一、从我做起,摒弃陋习,争做文明卫生市民
良好的文明卫生行为始于点滴,集于细流,成于江河,贵在持久。我们要时刻牢记我们是驿城的主人,我文明驿城文明,我卫生驿城卫生,我美丽驿城美丽。自觉遵守公共行为准则,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宣传不文明陋俗、陋习的危害,增强环境保护和清洁卫生意识,做文明卫生美丽驿城人。
二、遵守公德,讲究卫生,提升驿城环境形象
积极参与、带头行动,从身边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抵制不文明、不卫生的陋习,争做城市文明、卫生使者。
1.不随地吐痰;
2.不随意向车窗外乱扔烟蒂、纸屑、瓜果皮、饮料瓶等各种废弃物;
3.不随意从高空窗户向外抛物;
4.不随手乱丢垃圾;
5.不在公交站台、广场、游园等公共场所乱扔废弃物品;
6.不乱倒垃圾污水。
三、树立新风,传播文明,打造美丽卫生驿城
增强公德意识和守法意识,对破坏市容环境的陋俗、陋习自觉抵制,及时制止,耐心劝导,举报投诉,共同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对积极参与监督举报,并准确提供车窗抛物及行人、居民、沿街商户乱扔垃圾行为时间、地点等有关影像信息的市民,经查验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现金或者微信支付形式5元~20元的奖励。(区综合执法局举报电话:2918161)
1.对车窗抛物、随地吐痰、乱扔果皮(核)、纸屑、烟蒂、包装纸(袋、盒)、饮料罐(瓶、盒)、口香糖渣、废电池等废弃物的乱扔垃圾的行为,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其处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
2.对流动摊点经营者随地乱扔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对其处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的罚款;
3.对居民、商户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倾倒垃圾的,由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根据实际垃圾量处以5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花缘芳香而美丽,人因文明有魅力。让我们秉承文明卫生的火炬,用真诚的心灵和务实的行动,自觉告别不文明、不卫生的行为,知荣明耻,争做文明、卫生使者;让我们携手并肩,遵守公德,摒弃陋习,共同传播驿城“正能量”,为美丽驿城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2016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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