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02 12:3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本报讯 (记者 张 锟)近日,记者从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获悉,去年以来,该局合理利用垃圾处理费,既解决了我市生活垃圾处理环节所需要的设施建设和营运费用等问题,又培养了居民的环保意识,有利于城市垃圾的减量化和废旧资源的再生利用。
“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取之与民,用之于民。” 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局长刘杰这样表述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的用途。刘杰介绍,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城市人口急剧增加,城市生活垃圾污染问题日益突出。据统计,市中心城区目前每天产生生活垃圾650吨左右,而且一直在持续增长。这些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处理需要很大的费用,如环卫基础设施建设、环卫车辆购买及运营、垃圾无害化处理等,都需要财力投入,由于政府财力有限,需要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来弥补资金缺口。
“完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促进垃圾处理的良性循环。”刘杰表示,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也为推进垃圾处理的产业化、市场化奠定基础。同时,体现企业和群众对污染治理及环境保护所应尽的义务,从而在源头上减量、减少污染排放,提高垃圾处理质量。
“简单地说,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就是每天由环卫车辆及工人到指定的垃圾投放点将点内的垃圾进行收集,再用车辆进行运输,最后送到垃圾处理场进行处理产生的费用。”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副局长赵勇介绍,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大致分为四个环节,即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收取卫生费主要是解决清扫、收集环节;而收取生活垃圾处理费是为了购买生活垃圾收集设备、运输设备和建设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站等。
据了解,驿城区服务业发展局收取的垃圾处理费都按照规定上交财政,用于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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