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5 13:0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驿城区法院通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
近三年审理各类涉少案件843件
未成年人犯罪呈现“两低”、“两多”特点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关注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2月3日上午9时,驿城区法院召开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向社会通报近三年来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公布5个少年审判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希望全社会共同营造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记者从新闻发布上获悉,2013年~2015年,驿城区法院共审理各类涉少案件843件,其中涉少刑事案件439起,涉少家事案件404起,对未成年被告人判处非监禁刑和免刑56人。涉少家事案件中,调解、撤诉案件共占结案总数的77%。
未成年人犯罪
有增加趋势
据驿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驿城区法院成功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达50场次,惠及市区大中小学师生和家长近2万名。
该负责人说,在涉少刑事案件的审判中,驿城区法院坚持宽严相济、双向保护原则,积极帮助和引导未成年人获得司法救助。在涉少家事审判中,驿城区法院总结出诉前风险告知、立审联动绿色通道及法庭教育式调解等具有少年审判特色的涉少家事审判方法,重在修复婚姻家庭关系,尽量减少庭审对抗,从而缓冲诉讼情绪。
据驿城区法院工作人员介绍,通过对近三年来涉及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整理分析,未成年人犯罪呈现出“两低”、“两多”特点。一是犯罪低龄化、受教育程度低,表现在14~16周岁未成年人犯罪有增加趋势,80%的未成年犯人没有接受完整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且普遍在初中一、二年级辍学。二是共同犯罪多、暴力犯罪多,结伙抢劫、因琐事引发的寻衅滋事、聚众斗殴及故意伤害案件近年来明显增多。
为青少年健康成长
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那么,如何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驿城区法院相关负责人说,首先家长要自觉担当起言传身教的责任,经营稳定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给予孩子足够的关爱和交流,培养他们尊重、包容、独立、自信的人格。当然,学校也应当重视学生的品德教育,注重对学生进行美好心灵的塑造。
另外,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大力整顿文化、娱乐和消费市场,坚决消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对青少年思想的影响和毒害,利用积极的社会舆论传播正能量。
“同时,也希望共青团、妇联、民政部门以及爱心企业、社会团体等单位和组织机构,整合形成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有效机制,使青少年维权方式多元化,快速平稳地化解社会矛盾,凝聚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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