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4-01 16: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根据《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枣政字[2015]17号),2015年山东省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将于今年3月1日起执行,其中峄城区调整后的月最低工资为1300元,较去年提高100元,小时最低工资为13元。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全省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增长上线(预警线)为18%,增长下线为4%。这是自2001年以来,枣庄市最低工资标准连续11年上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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