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24 09:37 我要投稿
张宪中主持座谈会
本报讯 (记者 付建强)
会议听取了《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批准后的工作开展情况和《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情况的汇报。
据悉,《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今年3月30日获得批准,今年9月1日起施行。《条例》批准后,我市依法进行了公告,同时将条例有关材料报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备案审查处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和国务院备案。《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目前已通过一审,计划6月底通过二审,9月份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
张学勤在讲话中对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给予了肯定。首先是领导对立法工作的重视,其次是选题准确很有特色,这是立好一部法规的关键问题。两部法规都事关市民的健康生活环境,体现了以人为本,立法为民。同时,立法程序规范,起草、审议、报批、公布、宣传、实施,各个环节做得都很好。能起到让饮用水水源得到保护,让环境卫生得到改善的作用。
王新民指出,立法是为了实施,宣传是贯彻实施好的前提,驻马店在法规实施前的宣传工作做得非常好,组织机构健全,责任分工明确,方式多样,简便易行。《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符合民心,在立法过程中工作做得认真细致,广泛征集意见体现了民主立法的特点,法规具有地方特色。
张宪中表示,在《驻马店市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宣传、《驻马店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的关键时刻,省人大法工委一行来现场指导,对我们第一部条例的宣传,第二部条例的制订有重要的指导意义。下一步,我们会认真学习研究,把立法工作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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