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0-29 08: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交了定金想退 楼盘易主难要
律师:不符合销售条件应退定金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胡先生在市区森林春天售楼部相中了一套房子,交了1万元定金。由于该楼盘五证不全,目前工地处于停工状态。近日,胡先生想要回定金,却遇到楼盘易主,只好求助于晚报。
“今年1月交定金时,这个楼盘五证只有两证,售楼人员说到了4月就能办齐,届时再交首付办房贷。”胡先生说,当时售楼部的工作人员称,如果到了5月证件仍不齐全的话可以退定金。
想着自己也不着急住,胡先生就等着对方把相关证件办齐后再办理贷款手续。然而,今年4月,他得知楼盘出事了,售楼部也关门了。胡先生立刻与售楼人员联系,对方称定金可以退,但要等一段时间。
在多次催要过程中,胡先生得知,之前自己交定金的楼盘现在换老板了。因家中有病人开销很大,胡先生急于把交的定金要回来,但几次协商都无结果。
“几天前我又过去,发现售楼人员都换了,没人帮我处理此事。我给以前的售楼人员打电话也打不通了。”胡先生说,对方虽然换了老板,但是楼盘还在,并且名字也没换,自己的定金怎么就退不了呢?
随后,记者联系了森林春天售楼部的工作人员。对方称他们刚接手这个楼盘,之前对方只办了两证(需要五证齐全),他们现在正在积极协调办理其他证件。“以前交了预购住房金的请及时到售楼部去登记,如果不愿意购房的话,等楼盘的其他证件办下来之后可以申请退款。”该工作人员说。
律师高德明认为:根据法律规定,“购房定金”是为了缔结合同或履行合同而采取的一种担保形式。按照上述法律规定,不想买房了定金能不能退还,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开发商不具备商品房销售资格,购房者不想买房的话,定金可以退回。
根据我国《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销售商品房,不得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前向买受人收取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所收费用应当抵作房价款。
“如果当事人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向买受人返还所收费用,并且房地产开发企业内部人员调整不影响其公司对外承担责任。”高德明说。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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