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8-17 11:31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合同日期改动引发纠纷
市民要求将货车过户被拒
运输公司: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晚报记者 张丽丽 袁 敏
本报讯 昨日,市民周先生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他在市区一家运输公司买了一辆二手货车,如今合同到期,这家运输公司却不同意给他办理过户手续。
据周先生介绍,2014年6月30日,他在驻马店市和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了一辆二手货车,花了7 万多元钱。当时,双方签订了一份车辆融资租赁合同,出租人为驻马店市和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承租人是他,合同自2014年6月30日至2016年6月30日止,期限为两年。
周先生说,他是分期付款购买的货车,合同上注明车款还完后可办理过户手续,车辆租赁期满,按合同结清所欠款项,该车所有权归承租人。如今合同到期了,周先生想把货车过户到自己名下,却得知该公司目前在驻马店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名下。驻马店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不同意给他办理过户手续。
当天上午9时许,记者与周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市中原大道中段的驻马店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陈姓负责人看了周先生的租赁合同后表示,合同并没有到期,上面写着2017年6月30日到期。周先生为啥将日期改成2016年6月30日了呢?
周先生说,合同上的日期不是他改的。他与和和运输有限公司签合同时,先填写的合同期限是3年,后来双方约定两年,就把期限改成两年了。对于周先生的解释,驻马店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的陈姓负责人不认同。
周先生说,几天前,他到该公司咨询这件事时,看见了另一份合同,他要求对方将另一份合同拿出来对证 。听了周先生的要求后,驻马店市锦程运输有限公司的陈姓负责人将装有合同的档案袋拿了出来。在这个档案袋里, 记者没有看见周先生的租赁合同,但看到档案袋背后的车辆合同书一栏被用黑笔画上了对号。
“和和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负责人将公司转让给另一家公司,我们是两个月前才从另一家公司手中接管的。”陈先生说,接管公司时,车辆的档案都在档案袋里,他没发现档案袋里有合同。如果合同到期,他们会按照合同执行,但是周先生的合同日期有改动,他们不能给周先生办理过户手续,只能按照改动前的日期执行合同。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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