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5-20 10: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社会组织今年要换新“身份证”
我市全面启用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报讯 (记者 张新理 通讯员 李玉敏)日前,市民政局为全面落实《河南省民政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为驻马店市红色文化艺术交流研究会等5家社会组织换发了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各自获得18位数字社会信用代码。这是我市首批获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组织,标志着我市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正式实施。
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将原由民政部门核发的法人登记证书、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部门核发的税务登记证,统一改为由民政部门核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登记证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后,社会组织的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不再发放。本次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适用于各级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社会组织统一代码制度的实施时间是从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
据悉,社会信用代码设计为18位,第1位为登记管理部门代码,第2位为机构类别代码,第3~8位为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第9~17位为主体标识码(组织机构代码),第18位为校验码。这18位数字如同社会组织的数字“身份证号”,无论主体信息变更还是主体资格注销,该代码不变并保留回溯查询功能。社会组织可以凭此具有法律效力的身份证明材料,在政府部门、金融机构等单位办理相关事项。
笔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按照国家民政部要求,对新成立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3类社会组织,从今年1月1日起,赋予新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放新的登记证书;对已成立的社会组织,于2017年底之前通过变更、备案、年检、证书到期、会议培训、评估表彰等机会,逐步有序换发新证书。
据了解,我市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改革,是实现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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