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3-04 11: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市公安局、教体局联合开展“护卫天使行动”
严禁校车出现超员现象
□晚报记者 杨 丽 通讯员 张 华
本报讯 “小朋友,慢点过去,排好队。”昨天上午11时40分,在市解放大道与西园街交叉口,一名民警正一边摆手示意过往车辆停下,一边护送刚刚放学的学生穿过马路。这样的情景不只出现在这一个路口,记者从市公安局获悉,市公安局和市教育体育局正在联合开展“护卫天使行动”,确保全市中小学生出行安全。
营造安全的交通环境
“针对学生上学、放学时段交通事故易发和校园周边秩序混乱等现象,进一步加大校园周边交通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为师生出行营造安全畅通的交通环境。”市公安局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市公安局加强了助学岗制度,定人员、定时限、定责任,在城区学校周边安排民警按照学校上下学时间,提前15分钟上岗,疏导来往车辆,护送学生过马路,维护好学校周边的交通秩序。
同时,全面加强学生上下学时段和校园周边道路的巡逻管控,采取定时、定点检查的方式,对校车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速超员行驶、违反规定行驶、乱停乱摆、人货混载、非法改装改型、酒后驾车、疲劳驾车以及“三无黑校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强化校车安全管理
据悉,市公安局按照“包保责任制”,要求民警职责具体到每一所学校,对于严重危害中小学生安全的超员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辆查扣一辆,绝对不允许接送学生的车辆存在超员现象,要求对接送学生的车辆进行跟踪管理。同时,建立完善校车档案,将驾驶员、校车及行驶路线、时间纳入经常化管理,要求学校定期对校车进行维护保养,杜绝违法经营运载学生;严格落实学生接送车辆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交管部门备案制度,集中审查辖区内学生接送车辆驾驶人的驾驶资格和安全驾驶资历。对驾驶人不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经历、最近3年内有记满12分记录,以及发生过致人伤亡交通责任事故、饮酒和醉酒后驾驶的,一律禁止驾驶学生接送车辆。
“在教育部门的支持下,我们还联合开展了交通法律进校园活动。”该负责人告诉记者,市公安局和市教育体育局联合,组织宣传民警进学校,在中小学校开展了多种形式的交通安全教育活动,增强了师生的交通安全感,规范了车辆停放和行车秩序,有力推动了冬季校园周边交通秩序整治活动的不断深化,确保学生安全、家长放心、社会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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