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01-13 12:03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40起
挽回经济损失879万余元
□晚报记者 杨 丽 通讯员 于 游
本报讯 12月1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在驿城区法院对制售伪劣玉米种子的刘开宏进行二审。
据了解,湖南省常德市人刘开宏因制售假冒伪劣玉米种子,致使我市一农户种植的5000亩玉米出苗率低,造成经济损失446万余元。驿城区法院对刘开宏案一审判决后,刘开宏不服提出上诉,12月15日上午,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二审。
记者了解到,这是市中级人民法院今年审理的第二起制售假种子案件,也是市中级人民法院切实维护农民利益的一个缩影。
“维护农民利益,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一名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农民是社会发展的基础,农民工是城市的建设者,如果不做好农民利益的保障工作,将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因素。多年来,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始终把维护农民工利益工作放在重要位置,打击制售假种子犯罪,预防“坑农”“害农”事件的发生。同时受理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切实保障农民工干完活能够拿到报酬。
“今年初以来,我们共审理农民工讨薪案件640起,为农民工挽回损失879万余元。”这名负责人告诉记者,2015年,他们处理了多起农民工讨薪案件,涉案农民工多达115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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