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2-03 13:1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专项资金用于夏南牛能繁育母牛补贴
每头母牛补贴500元
主要用于与能繁育母牛饲养有关的饲料购买、防疫等
□晚报记者 李 杨
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市畜牧局获悉,为提高我市夏南牛生产能力,促进夏南牛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市财政2015年预算安排夏南牛发展专项资金对夏南牛能繁育母牛进行补贴。凡遂平县、西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确山县、泌阳县、驿城区内,夏南牛能繁育母牛存栏5头以上(含5头)的养殖场(含种牛场)、养殖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基础母牛要求集中饲养)中符合标准的母牛,均为补贴对象。
市畜牧局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次补贴品种为夏南牛能繁育母牛。夏南牛能繁育母牛的认定标准包括16月龄以上,体重在350公斤以上,具备繁殖能力的成年经产或已孕母牛(不包括后备母牛)等。另外,这些母牛的体型、毛色等也要达到要求。
每头母牛补贴500元(市财政补200元,县级补300元)。补贴资金主要用于与能繁育母牛饲养有关的饲料购买、防疫等。
据了解,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县区畜牧局将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户、合作社)进行逐场逐户核查确认,数量以牛舍内实际存栏为准。 核查登记工作要做到“四见”:即见牛,由畜牧部门技术人员、乡村干部、改良员或防疫员逐场逐户逐头核查登记;见人,现场核查的数量要经养殖场(户)确认并签字;见标,对能繁育母牛佩戴的耳标进行一牛一号登记造册,建立档案;见榜,张榜公布养殖场(户)、合作社饲养夏南牛能繁育母牛数量,接受村民监督,数量不实及时更正。
核查登记人员要对核查统计结果签字确认,并对真实性负责,确保真实可靠。市畜牧局、市财政局将对县区核查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并依据抽查结果确认抽查县区补贴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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