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9-22 09:5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消协:可向超市索赔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李女士在超市购买了一些袋装蛋糕,回家食用时发现蛋糕有霉点。李女士告诉记者,这些蛋糕还没过保质期就出现了质量问题,她不知道应该找超市还是生产厂家讨说法。
李女士说,这些蛋糕是她8月在市区一家超市购买的。因为喜欢这款食物,所以她经常购买。昨日上午,当李女士打开蛋糕的包装准备食用时,发现蛋糕上有霉点。她又打开一包,发现了同样的情况。
“当时我以为是蛋糕买的时间长变质了,但后来发现没有过保质期。”李女士说,蛋糕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为今年6月,保质期为6个月,所以自己购买的蛋糕在没过保质期的情况下变质了。
由于没有保存一个月前的购物小票,李女士只好按蛋糕外包装上生产厂家留下的电话号码与对方取得联系。接到李女士的电话后,厂家让李女士提供购买蛋糕的地点和相关照片,说会给李女士一个说法。
李女士说,对方说会按她购买的物品赔偿,但没有具体的标准。
随后,记者采访了驿城区消协秘书长许宝明。许宝明说,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时,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要求赔偿。销售者赔偿后,属于生产者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商品的其他销售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或者其他销售者追偿。
许宝明说,根据规定,商品质量有问题,应当由销售者负先行赔偿责任。李女士虽然没有保存购物小票,但购物袋上的称重单可以作为间接证据,可以先向超市索赔。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线索提供人郭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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