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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力打造平安遂平

[摘要]创新社会治理 夯实平安根基 着力打造平安遂平 遂平县连续三次(2005年~2016年)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夺得长安杯创建工作纪实 遂平县委书记何冬(左二)陪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左三),市委书记余学友(左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巍峰(右...

 创新社会治理 夯实平安根基

着力打造平安遂平

——遂平县连续三次(2005年~2016年)荣获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夺得“长安杯”创建工作纪实

遂平县委书记何冬(左二)陪同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许甘露(左三),市委书记余学友(左四),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孙巍峰(右一)等视察遂平县综治中心。

遂平县委书记何冬,县委副书记、县长侯蕴带领县四个班子领导和各乡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对遂平县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进行观摩。

省级以上荣誉称号

2005年~2008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2009年~2012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2013年~2016年被中央综治委评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

2012年度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先进集体(中共河南省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颁发)

1998~2000年度全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河南省综治委颁发)

2004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县(河南省综治委颁发)

2011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

2012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

2013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

2014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

2015年度平安建设工作先进县(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发)

2016年度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河南省综治委颁发)

遂平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深化平安建设的决策部署,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了显著成效,公众安全感指数一直位居全省前列。全县呈现出治安大局稳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社会和谐有序、人民安居乐业的良好局面,连续三次被中央综治委表彰为全国平安建设先进县,连续13年蝉联全省平安建设先进县,2017年9月荣获中央综治委授予的全国综治“长安杯”的殊荣。

加强领导 统一认识

一、确立“大平安”理念。县委、县政府坚持把平安建设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部署中去谋划,确立了“全市争第一、全省争一流、全国争先进、勇夺长安杯”的工作目标。牢固树立“大平安”理念,积极改进社会治理方式,坚持以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为手段,着力加强“自治、共治、善治、法治、德治”建设,为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崛起、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落实,措施到位。建立领导干部综治工作政绩档案,实行述职报告制度。提高平安建设在年度综合目标考核中的权重,把平安建设考评结果与干部的奖惩使用挂钩,把是否获得“五星级”平安乡镇(街道)作为对乡镇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综治办专职副主任提拔重用的先决条件和主要依据,不断增强各级干部的责任意识。

三、牢固树立稳定是硬任务的观念。大力弘扬焦裕禄精神,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实干意识,教育引导全县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发展是政绩,稳定也是政绩,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观念,进一步激发广大党员干部从事平安建设工作的积极性,使全县干部达到了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自觉,工作上积极主动,形成了人人“思平安、议平安、保平安、促发展”的良好局面。

优化措施健全机制

一、强化平安建设宣传,提高群众知晓率。通过建立平安建设宣传一条街、设立法治公园、开通平安遂平微信公众号、开辟平安建设宣传专栏、设立电子宣传板、悬挂标语、流动广播,发放宣传手册等形式,对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工作开展大力宣传,重点宣传星级平安创建工作、社会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打击“两抢一盗”犯罪、社会治安防范、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等工作取得的成效,做到了广播有声音、电视有图像、剧院有演出、报纸有文章、街头有标语、网络有报道,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进一步提高群众的知晓率。

二、深化系列星级创建,提高群众参与率。为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参与基层平安创建,从1997年起率先在全省相继开展了“治安模范户”、遵纪守法“光荣户”,并逐步规范和提升到“五星级平安家庭”和“十星级平安和睦家庭”,积小安为大安,夯实平安建设基础。同时,进一步向“十星级平安村(居)”、“五星级平安乡镇(街道)”、“五星级平安企业”、“五星级平安校园”、“五星级平安单位”等深入推广,将系列基层平安创建的触角延伸到了全县经济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各个领域,使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深入人心,形成了人人重视创建,人人支持创建,人人参与创建、共享创建成果的良好局面。

三、加强矛盾调处,增加群众和谐度。推行“红袖标”工程,在村(社区)配备2700名矛盾调解员,形成覆盖广泛、反应灵敏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如莲花湖街道成立“五心”调解团,开展跨社区连片调解、流动调解;灈阳街道建立“夕阳红”调解队,积极发挥老干部、老党员、老模范、老教师、老军人等“五老”人员的调解协调作用;沈寨镇、玉山镇大力开展“巾帼”女子调解团建设,实现了“小事不出组,大事不村,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四、深化群防群治,提高群众安全感。在村民组,组织开展“人人为我站岗、我为人人放哨”五户(十户)联防活动,进一步拓宽了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的新途径。在社区,成立了“平安志愿者协会”,积极招募平安志愿者2600多名,协助政府开展法治宣传、矛盾纠纷调处、社会治安巡逻、特殊人群管理、城市秩序维护、平安社区(家庭)创建等活动,基本形成上下贯通、点线面结合、内外联动、专群一体的群防群治防控网络。

五、加强村(居)民自治,提高群众成就感。按照“权责归位、激活主体、细化单元、公约管理”的要求,开展了深入推进村(居)民自治工作,制定和完善村 (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并于1997年起率先在全省探索并成立了“村(居)民议事会”、“党群理事会”、“平安工作协会”,健全村(居)民代表大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议事制度、公开办事制度和“服务承诺”制度,进一步激发了广大村(居)民自治活力,最大限度让广大村(居)民参与到各种乡村(居)事务的决策和执行中。

突出重点整合资源

一、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发挥平台作用。2006年率先在全省成立了政法综治大院,随后又在政法综治大院基础上成立了县乡村组三级综治中心和村组网格综治工作站,实行“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对群众申办事项,做到符合条件的立即办理,材料不齐的指导办理,跟踪服务帮代办理,让群众办事“少跑一趟路、少进一道门、少找一个人”。

二、完善立体化治安防控体系,发挥预防作用。深入开展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排查整治活动,对排查出的治安乱点和突出治安问题逐一落实牵头部门、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逐一明确整治目标、措施和期限,积极进行整治。连续13年实现命案发一破一的目标。目前,该县重点地区排查整治合格率达100%。开展“天网工程”建设,为有效解决县财政技防建设资金难题,于2012年率先在全省按照“党委领导、综治牵头、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部门联动、群众参与、强化服务、拓展职能”的市场化运行模式,与企业合作,引进资金5800万元,加快推进技防体系建设,有效提升了治安防控科技化水平。截至目前,全县共安装探头8756个,技防覆盖率98%以上,刑事犯罪案件较与去年同期相比下降40.2%,其中抢劫案件下降59.6%、抢夺案件同比下降56.2%、盗窃案件同比下降32.5%。按照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模式,与河南安联保安公司驻马店分公司合作,招聘保安专职治安巡防队员150人,成立城区治安巡防大队。

三、实施网格化管理,发挥底座作用。在城乡推行网格化管理,配备2512名网格长,县财政每人每月补贴100元,乡财政每人每月补贴80元,按照“管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对接”原则,大力推行“12345”网格工作法:“一卡”,统一印制包村(社区)民警和网格员“便民服务卡”;“二联”,村(社区)党支部每人联系管理2~3个网格,村(社区)民警日常联系管理网格员、信息员;“三帮”,对网格内刑释解教、社区矫正、吸毒人员开展重点帮教;“四控”,对网格内邪教人员、维稳重点人员、流浪乞讨人员、精神病患者落实管控;“五服务”,提供治安防范、就业指导、民政保障、优生优育、文化教育等服务,真正让村(社区)民警接“地气”,网格管理聚“人气”,居民群众消“怨气”。2012年以来,共为群众解决治安、民生类诉求11176件,切实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发挥支撑作用。依托综治中心率先在全省按照“9+X”模块综治信息系统要求建立了县级综治信息中心,将网格化管理、公共视频监控、矛盾纠纷排查、信息研判以及视频会议、微信管理等整合在同一个平台,发挥实战功能。招聘31名专职人员,加强对辖区内社会治安状况实时监控、分析研判、指挥调度、应急处置,从而实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工作联动,切实提升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水平。各乡镇(街道)综治信息系统以掌握社会基础信息,实现互联共享,做实重点人群的服务管理、重点行业的安全监管、重点领域的矛盾化解为主要内容,围绕人、地、物、事、组织等要素,全面加强对各类基础信息的实时采集、动态录入,科学设计信息采集、事件处理、综合统计、研判分析、视频集成、考核评估等功能,努力实现与地理信息技术的同步统合,切实做到数据全、信息准、底数清、情况明。 

五、加强政法综治队伍建设,发挥骨干作用。在全县政法综治队伍中开展“两学一做”常态化教育,切实解决政法系统中的“不善为”、“不能为”和“不作为”问题。通过聘请廉政监督员、设立举报信箱和案件评查等方式,开展“纠正执法问题、促进公正执法”活动,切实解决执法不公、不严、不廉以及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一批在全县有影响的徇私枉法、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违纪违法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

完善长效机制 确保长治久安

一、完善投入机制,提供有力保障。坚持平安建设“两优先”,即困难问题优先解决,工作经费优先保障,有力保障了平安建设工作健康开展。按照全县人均不少于1元,乡镇人均不少于2元的标准,分别设立了平安建设工作经费,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年递增;县里每年设立了800万元技防建设经费、50万元的大要案准备金、20万元的见义勇为奖励基金、5万元的行业组织调解经费和60万元的平安建设工作表彰经费。专职民调员、网格员和巡防员,工资全部列入县财政预算,并及时足额拨付。同时,按照要求及时配齐配强乡镇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并享受副科级待遇。

二、建立监控讲评机制,推动工作落实。实行“三级督导”,即四大班子领导包乡镇督导,综治委副主任季度督导,县综治办月督导,加强跟踪问效。对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实施蓝、黄、红“三色监控”制度,对处于黄色状态的单位及时警告,对处于红色状态的单位重点监控。同时,坚持工作讲评制度,采取集中讲评、重点讲评和专题讲评等方式,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讲评,激励先进,鞭策落后。

三、实行绩效考评机制,强化目标管理。把平安建设工作作为对乡科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实地查看与走访群众相结合等方式对平安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季度初评、半年中评、年终总评,对平安建设目标运行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分类排序,及时通报,加压驱动。

四、建立奖惩激励机制,激发工作活力。凡被评为平安建设创建先进单位的,年终奖励该单位全体干部职工一个月的工资,凡被评为平安乡镇(街道)、平安村(居)的,年终奖励其党政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和综治办工作人员本人一个月的工资(补贴);连续两年被评为先进单位的由县委、县政府通令嘉奖;连续三年被评为先进的由县委、县政府记功一次。在年度考核中,对排名前三位的乡镇(街道)给予通报表扬,对排名后两名的乡镇(街道)将视其情况分别给予通报批评、重点管理、黄牌警告、直至一票否决。2005年以来县财政累计拿出2600多万元对965个先进单位(村居)和725名先进个人进行隆重表彰和嘉奖记功;对278名综治干部和政法干警进行提拔重用;对86个单位分别进行了通报批评、黄牌警告和一票否决,给予29名责任人相应的党政纪处分,增强了各级各部门开展平安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推动了各项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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