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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刑一庭韩轩同志来上蔡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作者:上蔡法院 张健华 发布时间:2009-03-02 09:47:09
2月17日,省高院刑一庭副庭长、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韩轩在市中院少年庭庭长韩勇、审判员刘影的陪同下来到上蔡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韩轩一行实地查看了少年庭建设情况,并与县法院副院长田新生及少年庭全体同志进行了座谈。参加调研的还有省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常晖同志。
在座谈会上,上蔡县法院副院长田新生、少年刑事审判法庭庭长范玉凯分别就县法院少年庭队伍建设、审判工作、信息调研等情况向调研组一行进行了详细汇报。
省高院韩轩副庭长在调研中仔细听取了汇报,饶有兴趣地询问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有哪些新的做法和体会,并关切地了解了少年刑事审判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韩轩副庭长对上蔡法院在对未成年被告人近亲属进行法制教育及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等方面的做法予以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上蔡法院原是我省少年刑事审判工作的试点单位,起步早,起点高,基础好,领导重视,本市又有李其宏这样的少年审判的学习榜样,目前队伍素质高、精神面貌好,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善于学习、勇于探索、克服困难、勤奋工作,在以下三个方面不断加强,力争一年一个新台阶,开创少年审判工作、队伍建设的新局面。
一、树立正确理念,充分认识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
从事少年审判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把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关于建设中国特色少年司法制度的重大决策上来。在审判工作中突出寓教于审、寓护于审及教育、感化、挽救未成年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工作特色。每个少年法庭的法官,都要从民族的未来、祖国的强盛的高度来认识少年法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识到自己在从事一项功德无量的工作,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少年审判工作中去。
二、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审理的新模式、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延伸帮教工作
在坚持不公开审理原则的基础上,继续推行“圆桌审判”,规范和完善法庭教育制度,通过审判活动对未成年被告人进行人生观、价值观、法制意识教育,在查清未成年被告人家庭背景、成长环境、性格特征等背景的基础上,量刑上要遵循“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于已判处刑罚的未成年被告人,要做好延伸帮教工作,要多动脑筋,总结、挖掘以往先进典型好的做法,寻找差距,并不断创新,形成自己的特色。在工作中,要多向审委会汇报,多向人大汇报,多与相关部门沟通,让更多的人了解少年审判的工作特点,取得支持与理解。
三、加强法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把宣传、调研工作当作工作的一部分
要积极参与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活动,深入学校、乡村、社区,以模拟法庭、以案说法的法制讲座等未成年人喜闻乐见的形式,积极开展法制教育,以增强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通过个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要求少年法庭的同志在工作中,不能仅仅埋头办案,还要勤于思考,善于总结提高,将成功的实践上升到理论的高度,将一时的有效做法规范化,建立长效机制,将上蔡法院的少年审判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调研中,省高院少年法庭指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常晖同志及市中院少年庭韩勇庭长、审判员刘影也分别就少年审判工作作了指示和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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