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10-23 12:1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新房未入住
物业公司补收物业费引争议
业主最终获胜
□晚报记者 于河伟
本报讯 “我因在外地工作未正式收房,今天去拿新房钥匙时,物业公司要我补交3年的物业费近5000元。”
“该小区完工后,开发商并没有书面通知我办理收房手续。”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汝南县亿家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了解情况,该物业管理办公室一工作人员说,她不清楚此事,让记者电话联系物业公司的秦经理了解情况。秦经理让工作人员转告记者,他对此事不清楚。
当日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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