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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审:开微博直播庭审先河

[摘要]11月12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农药案件,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豫法阳光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了庭审情况,开了全省法院微博直播庭审的先河。 常树民是淮阳县农民。...

11月12日,汝南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生产销售假冒农药案件,被告人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8万元。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微博“豫法阳光”用微博直播的方式公开了庭审情况,开了全省法院微博直播庭审的先河。

常树民是淮阳县农民。去年5月19日,他生产、销售给遂平县李二花玉米控旺剂玉皇墩40件,价值1.8万元。去年7月16日,他生产、销售给汝南县穆新社、李天运玉米控旺剂玉皇墩100件,价值2万元。经农业部门认定,玉皇墩为冒用新疆和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农肥登记证号的假冒农药。去年9月,常树民又分4次生产销售给汝南县李天运、穆新社粮拌1399小麦拌种剂70件,价值3.5万元。经鉴定,所标成分均未检验出,系假农药。常树民合计生产、销售伪劣产品销售金额7.3万元。今年6月8日,常树民被公安机关抓获,并于8月20日被提起公诉。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常树民的行为已构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鉴于被告人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主动退赔被害人大部分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庭审微博直播结束后,不少网友对省高院微博直播庭审的做法予以高度评价。网友“晚秋随行”评论:“农民苦、农业累,严打坑农害农违法行为。”

据悉,河南省法院开展微博直播的目的是让公众在法庭之外也能迅速了解案件审理细节,可以满足更多公众的知情权。同时,将一些具有普法意义的案件庭审情况进行直播,也是一次生动的普法宣传。今后,我省法院还将把微博直播庭审常态化,重点选择大案要案,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大的案件以及具有普法和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庭审微博直播,真正让微博成为司法和民意对话的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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