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日,我县在会议中心一楼会议室召开2017年度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暨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工作动员会。
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县人社局、卫计委、平舆人寿保险公司分别就2017年城镇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新农合和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工作相关精神、征缴标准、缴费时间等进行了政策解读。2017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150元,养老保险标准分为16个档次,从100元到5000元不等,参保人可自主选择参保档次,多缴多得;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标准为,每人每年20元。
缴费时间为,从2016年11月1日起至11月30日结束。
王新科指出,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征缴、意外伤害补充医疗保险工作是一项惠民生的好事、实事。各乡镇各部门,要高度认识、统一思想,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为民意识,把这项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要把握、明确工作重点,严格缴费时间,通过各种途径广泛宣传,充分调动广大群众的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提高参保率,确保按时按要求完成好征缴任务。要规范操作,按照标准,严格程序,各部门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参保。要加强参保基金监管,严禁截留挪用,一经发现严肃处理。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征缴到位。要加强督查,列出进度表,一周一督查、一周一通报,确保应保尽保,共同把这项造福为民的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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