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上午,我县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周晓华,党组副书记李继超,副主任彭洪黎、程彦、商根喜、王洪博等出席会议。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应邀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审议并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城市管理工作专题询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对县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意见整改情况的报告》、《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报告》、《平舆县2016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平舆县2016年1-6月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关于2015年度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会议通过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邹明忠等6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平舆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任会议关于提请李新林等八位同志职务任免的议案》和《平舆县人民法院关于提请秋恩民等2位同志法律职务任命的议案》。
就县政府整改情况报告,周晓华指出,县政府对人大常委会的审议意见高度重视,相关部门迅速行动,遇到问题不回避,认真积极整改,取得了初步成效。希望县政府和相关部门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坚持好的做法,保持好的作风,为全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就计划、财政、审计等工作报告,周晓华强调,在我县经济发展压力大、任务重的情况下,各单位发扬顾大局、敢担当、能干事的精神,确保了我县财政金融良好运转。但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重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认真加以解决,把今后的工作做得更好、更扎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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