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4日上午,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动员会在县委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县委副书记朱雪河主持。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娴,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凯歌,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闫建明出席会议。
第二轮被巡察的东和店镇、高杨店镇、杨埠镇、双庙乡等4个乡镇的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涉及的扶贫、发改、财政等17个单位一把手、纪检组长,纪委各室办主任,县委巡察办副主任,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县委巡察组、巡察办全体干部,组织、人事、审计、信访、公安、检察等部门分管纪检监察的副职或纪检组长(纪委书记)参加了会议。
会上,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长、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赵凯歌宣读了县委第二轮巡察组组长、副组长任职授权和巡察组任务分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县委巡察办主任闫建明传达了《平舆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工作方案》;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李志娴对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
就做好全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李志娴提出三点要求: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县委巡察机构要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强化做好扶贫领域专项巡察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认真组织开展、全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二要找准定位,明确巡察任务。要深化政治巡察定位,对被巡察单位、乡镇的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政治扫描和体检,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高度,去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要按照我县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案要求,明确巡察主要内容、巡察对象和具体任务,着力发现扶贫、涉农惠农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在对乡镇开展常规巡察的过程中,也要坚持“常专结合”,选择扶贫、涉农惠农领域的一个重点事项,组织开展专项巡察。三要加强领导,强化组织保障。对巡察工作,被巡察单位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为巡察工作开展提供便利条件,做好服务保障,并认真整改巡察反馈的问题。纪委、组织等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大力支持配合巡察工作。县委巡察机构要加强对巡察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暨第二轮常规巡察工作扎实推进。
关于全县第二轮巡察工作,朱雪河强调,一要提高思想认识。全县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站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巡察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二要抓好贯彻落实。县委巡察机构要认真做好巡察准备,按照县委确定的时间节点启动巡察工作,深入发现问题,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增强巡察监督的威慑力。被巡察单位要把接受巡察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加强与巡察组的对接,积极主动配合巡察组工作。三要严明纪律规矩。县委巡察机构要严格队伍管理,严明工作纪律,切实做到“忠诚、干净、担当”,为推进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做出积极贡献。
根据省委、市委巡察工作部署和县委巡察工作安排,我县组成四个县委巡察组,采取“常专”结合的方式开展第二轮巡察。其中县委第一巡察组负责对杨埠镇、双庙乡的常规巡察,县委第二巡察组负责对高杨店镇的常规巡察,县委第三巡察组负责对东和店镇的常规巡察 ,巡察时间为一个月。巡察监督的对象是乡镇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人大主席,乡镇机关办、所、站、中心主要负责人,并向行政村党组织、村委会(居委会)主要负责人延伸。县委第四巡察组负责对全县扶贫及涉农惠农领域的专项巡察,巡察时间为2016年6月14日至11月30日。巡察监督的对象为负责扶贫、涉农项目申报、审批和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的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主要包括农办、发改、财政、民政、交通、公路、教育、卫生、扶贫、民族宗教、农牧、林业、水利、环保、国土、农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单位和部门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以及上述单位在扶贫领域、涉农惠农领域有项目审批权和资金分配权的内设科室及二级机构的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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