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3日,省大气污染防治督查组莅临我县,就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县长张怀德、副县长朱东升出席了汇报会。
会上,朱东升汇报了我县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按照省、市政府要求,我县于12月9日零时起至12月17日24时,启动平舆县大气污染防治二级应急预案,落实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加快燃煤锅炉拆改,由县环保局、县水利局、县电业公司负责,规范整治城区内燃煤锅炉,凡是没有完成拆改和清洁能源替代任务的锅炉全部停水停电停止运行。同时,县环保局责令平舆县统力水泥厂和平舆县平安水泥厂两家大气污染企业停止生产,7家砖厂全部停产到位。狠抓扬尘等面源污染治理,县公安局加强渣土车辆管理,严禁上路行驶。县住建局确保所有工地全部停工到位,落实建筑工地扬尘管理6个百分百标准。县城管局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控制,加大县城道路清扫保洁力度,时间不间断,空间全覆盖。对露天烧烤进行集中治理,严禁露天烧烤营业,禁止焚烧树叶、垃圾等杂物。严管机动车污染治理。落实交警、派出所、乡镇、村组“四包一”工作机制,本月15日前完成47辆黄标车淘汰任务。严控油气污染,明确由县政府牵头,县环保局、商务局、安监局、质监局、消防大队联合组织,12月15日前完成油气回收改造验收任务,对没有完成油烟整改的大型餐饮企业落实停水停电措施。
为保障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我县成立9个督查组,每个督查组配备一名纪检监察人员和一名环保人员,对各乡镇(街道)和县直各单位进行督导。对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工作没有明显推进,应付塞责,弄虚作假,安排组织不力、完不成目标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除给予责任单位经济处罚,还要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进行党政纪处分。
督查组对我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给予充分肯定,认为我县工作方法和措施得力,收到了显著成效。希望我县要进一步提高认识,认真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相关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和督促指导,积极营造全社会自觉参与环保行动的良好氛围。会后,督查组一行还深入城市之星、清河社区、华鼎天下城、鑫企实业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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