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机关作风建设,根据县委县政府相关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平舆县统计局对职权行使监督制度、主体责任制度、监督责任制度等三方面共11条制度进行了修订整理,“三举措”完善机关反腐倡廉制度建设。
一、统筹协调推进。局党组高度重视机关作风建设工作,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指定专人对现存制度进行了认真的梳理,并就制度的实施方案制定进行指导把关。
二、注重求实求效。在修订制度时,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调查研究,把准问题关键,切实工作实际需要,注重借鉴先进经验,保证各项制度的合法合规,便于监督,易于操作和落实。
三、发挥主观能动。对需要制定但上级机关尚未出台的制度,不等不靠、借鉴先进单位工作经验,结合工作实际,建立了《机关上班考勤签到制度》、《机关请(销)假制度》、《机关财务管理制度》、《机关车辆管理制度》和《平舆县统计局印章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同时待上级机关制度出台后再进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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