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3-02 09:17 我要投稿
驻马店网讯(本网记者 徐 明 通讯员 程瑞军 刘国福)根据河南省卫计委、省 信访工作联席会相关通知文件精神,近日,泌阳县卫计委、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就解决丢失证件老年村医申请生活补助问题出台了具体的实施方案 。
《方案》本着按照“尊重历史、保障民生、明确责任、确保落实”的基本原则,妥善解决老年村医生活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其适用范围是对连续从事村医工作10年以上,年满65周岁,到龄退出,不再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乡村医生,因证件丢失不能证明其乡村医生身份的人员。
具体实施步骤是:对证件丢失又不能提供相关文件证明的,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精神,按照同行佐证、多方求证、严格程序严明纪律原则,通过查阅文件档案、3人以上同期同地执业人员证明、时任村两委和乡镇卫生院负责人证明等途径对申请条件进行严格审核,并将申请人执业情况和相关人员证明材料在申请人执业所在村卫生室、村委会和乡镇卫生院同时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由所在地乡镇(街道)卫生院成立联合调查组负责调查走访,走访被调查人时要保留影音资料作为证据上报。
对公示无异议后,调查组写出书面调查报告,调查人员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连同调查材料报县卫计委(调查报告一人一份);县卫计、财政、审计等部门联合组织人员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人员情况进行核查,经核实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老年村医领取补助的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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