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2-15 14:2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定金交了一个月 工人迟迟不动工
装修公司称顾客频改图纸
律师:应该按合同要求履行
□晚报记者 高琳琳
本报讯 市民陈女士通过市区一家装修公司装修新房,定金交了一个月,装修公司的工人迟迟没动工。陈女士和家人十分着急。昨日,记者帮陈女士弄清了原因,同时提醒市民在签订合同时应注意相关条款。
陈女士说,两个月前,她购买的一套新房交工了。为了能在年底搬进新房,她让一家装修公司负责新房的装修,并向对方交了3万元定金。
“当时,装修公司派人给我送来了装修图纸,确定了装修风格,我和家人都很满意,就等着工人动工了。”陈女士说,签订合同后,她感觉有些细节不够完美,让对方按照她的意愿做些修改,同时要求对方提供相关材料的进货单据,避免装修公司使用劣质产品。
让陈女士意外的是,合同约定的工期已经过了,装修公司还没动工,也没见工人来过。随后,陈女士与装修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对方称,装修图纸改动了,还要再等一段时间。因为装修公司一推再推,陈女士想终止合同,要求对方退款,但没看到对方的身影。
昨日下午,记者按陈女士提供的地址和联系方式找到了为陈女士装修新房的刘先生。刘先生称,当时公司设计好图纸让陈女士把关后双方才签订了装修合同,可随后陈女士多次修改设计,以致工作人员多次更改图纸。陈女士要求所有的材料有“证”,这给装修造成了不小的困扰。
刘先生说,工人迟迟没动工是因为木材没到货。签订合同时明确规定设计图纸定稿10天后动工,所以装修公司在这一点上并不违规。刘先生表示,目前所有的装修材料基本到齐,择日就可以为陈女士的新房装修。
随后,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本报法律顾问刘建锋。刘建锋认为,该事件双方争执的焦点有两个,一个是装修工期的问题,包括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在合同中应当明确开工和竣工的具体日期,以免发生争执。第二个是装修材料问题,在合同中应当写明装修所用材料品牌、规格、型号,并且双方共同验收后方才使用。
刘建锋说,关于开工日期,陈女士和刘先生的陈述不一致,应以合同约定的开工日期为准。刘建锋称,装修公司因木材未到货不动工不是理由。
(线索来自本报新闻热线2830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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