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6-11-14 10:24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查办情况公示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4批)
(7月30日12:00~7月31日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0
泌阳县泰山庙镇赵庄村北边养猪场,污水直排村边小河,水体发黑,有刺鼻气味,污染水源。
泌阳县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泌阳县泰山庙镇赵庄村北边养猪场污水直排村边小河”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企业名称为泌阳县天润牧业有限公司。该公司排放养殖废水,向西经200多米自然水沟入红河。2016年4月,泌阳县环保局将该公司列为“双违”项目,现状评估工作正在开展,污水深度处理工程基本安装完成,固液分离设施正在建设。
2.关于反映“水体发黑”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该公司排污口入河处附近有黑色漂浮物,附近水体发黑。
3.关于反映“有刺鼻气味”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该公司排污口处有轻微气味。
4.关于反映“污染水源”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红河在县境内没有集中式地表水饮用水源。经泌阳县环境监测站采样监测,养殖场红河排污口下游断面COD浓度最高值为88.8mg/L(标准值30mg/L),氨氮浓度最高值为28.6mg/L(标准值1.5mg/L),水质不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Ⅳ类标准要求。
三、整改措施
1.对泌阳县天润牧业有限公司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责令泌阳县天润牧业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行为,要求深度处理工程于2016年8月10日前投入运行,固液分离设施于2016年8月12日前建成并投用。要求“双违”建设项目现状评估和备案工作于2016年10月31日前完成,逾期完不成,泌阳县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2.泌阳县泰山庙镇党委、镇政府加强对辖区内养殖场和散养户排查和管理,防止畜禽粪便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3.泌阳县畜牧局加强对泌阳县天润牧业有限公司及其他养殖企业养殖废物污染治理、综合利用的业务指导和管理。
4.泌阳县环保局要严格执法、加强监管,对泌阳县天润牧业有限公司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对存在环境问题整改到位。
四、追责情况
给予泌阳县泰山庙镇党委、镇政府和泌阳县畜牧局、泌阳县环保局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4批)
(7月30日12:00~7月31日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1
开发区纬一路置地阳光花园,纬二路法兰世家、马同长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
开发区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置地阳光花园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于2016年7月5日接到群众举报,检查发现该工地未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擅自夜间非法施工,造成噪声扰民。随后,对其下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对该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处罚,处罚已到位。2016年8月1日对该工地进行后督察,并走访周围居民,目前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2.关于反映“马同长中药生物研究所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接到群众举报该工地2016年6月22日夜间施工扰民,随后,对其下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禁止夜间非法施工。该工地于7月初停工整改至今。2016年8月1日对该工地进行后督察,并走访周围居民,目前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3.关于反映“法兰世家建设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扰民”问题。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在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有夜间施工现象,对其下达《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禁止夜间非法施工,该工地于2016年5月停工至今。2016年8月1日对该工地进行后督察,并走访周围居民,目前未发现有夜间施工噪声扰民现象。
三、整改措施
1.针对建筑工地夜间施工噪声污染的问题,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将以此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区内建筑工地夜间施工有序进行,噪声污染问题得到彻底解决。
2.严格要求辖区内施工单位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和施工工序,对按施工工艺确实需要夜间施工的单位,明确告知,严格按照程序办理夜间施工许可证,并要求施工方提前告知周围群众。施工方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时,噪声必须严格控制在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以内,否则,不准进行夜间施工作业,最大限度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
3.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安排专人24小时接听12369环保投诉电话,一旦接到群众投诉,环保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调查处理。对那些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较大、危害严重的环保投诉事件,要坚决制止,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将定期开展对施工单位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使施工单位自觉执行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追责情况
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环保分局向驻马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作出书面检查。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4批)
(7月30日12:00~7月31日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2
确山县刘店镇唐庄村钙粉厂,夜间生产,粉碎石灰,大气污染严重。
确山县
二、查办结果
关于反映“夜间生产,粉碎石灰,大气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属实。反映的企业是创鑫钙粉厂,位于确山县刘店镇侯楼村唐庄组境内。刘店镇政府已于2016年7月18日对该企业实施了停电。根据调查,该企业在停电前有上述行为。
三、整改措施
确山县环境保护局对企业立案查处。限企业厂区内道路硬化于2016年8月25日之前完成;8月30日之前完成对生产车间、原料库、成品库升级改造,符合环保要求;9月5日之前完成生产磨机收尘设施安装;9月10日企业周边防风抑尘网安装到位;9月20日之前完成现状评估。如达不到以上要求,报经确山县人民政府对企业予以关停。
四、追责情况
1.责成确山县环保局、确山县刘店镇人民政府向确山县委、县政府写出检查;
2.给予确山县刘店镇政府包村干部刘富友党内警告处分;
3.给予确山县刘店镇侯楼村支部书记唐付祥党内警告处分;
4.给予确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四中队队长董建林行政记过处分。
一、转办事项
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材料清单
(第14批)
(7月30日12:00~7月31日12:00)
序号
举报主要内容
涉及县区
备注
23
确山县五道沟附近八家石料厂、马沟村朱明会石料厂没有除尘设施,粉尘污染严重。
确山县
二、查办结果
1.关于反映“确山县五道沟附近八家石料厂没有除尘设施,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部分属实。确山县刘店镇五道沟共有2家采石厂,分别为红土山隆鑫采石厂6条生产线、罗山陈新力采石厂2条生产线,均有除尘设施。2家企业在7月16日停产之前,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跑、冒、滴、漏”和厂区道路洒水不及时等问题。确山县环保局责令其停产整治并报请确山县政府对其停电停供炸药。2家企业已于2016年7月16日停产,正进一步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2.关于反映“确山县马沟村朱明会石料厂没有除尘设施,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反映部分属实。确山县马沟村朱明慧采石厂实际名称为确山县普会寺乡鑫盛采石厂,共有2条生产线,有除尘设施。
该企业在7月16日停产之前,生产运输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装卸粉尘污染、厂区道路洒水不及时等问题。确山县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并报请确山县政府对该企业停电停供炸药。该企业已于2016年7月16日停产,正进一步整改完善污染防治设施。
三、整改措施
1.企业继续停产整治。道路升级改造,按照规范留有边沟,9月30日之前完成。车辆运输过程中要限速限载。增加洒水频次。厂区装卸物料注意防尘处理,做到立行立改。
2.确山县刘店镇、普会寺乡加强督导,督促企业尽快查漏补缺、完善污染防治措施;破损的防风抑尘网8月30日之前完成修补,所有治理污染设施8月30日之前全部完成。确山县环境监察大队加强监管,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达不到规定标准不准恢复生产。
四、追责情况
1.确山县刘店镇政府、普会寺乡政府向确山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2.确山县环保局向确山县委、县政府写出深刻检查。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驻马店市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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