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8 14:3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晚报记者 吴 峰
本报讯 近日,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针对朱某因违反新《食品安全法》 拒绝履行的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提交了相关文书。
2016年3月,该局人员在该县一超市进行食品安全抽样,检查后发现,该超市所售的“红油豆角”(河间市八里酱菜制品有限公司生产),检验项目“山梨酸”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
该局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对朱某作出没收尚未销售的酱菜并处罚金5万元的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朱某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2016年11月,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朱某送达了催告通知书,朱某仍未履行义务。2017年2月10日,该局向遂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在法律震慑下,3月17日,朱某到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认错误,并在该局人员的指引下到法院缴纳了罚款,履行了相关义务。
据悉,这是新《食品安全法》自2015年10月1日实施以来遂平县首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行政处罚案件,也是遂平县目前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执行力度最大的一次。
《遂平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严惩不法商家》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md.yuduxx.com/suiping/578909.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