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03 10:15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各位领导、各媒体,各位网友:
我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从来没想到会遇到这样的事情。我家徒四壁,实在不行,我卖肾也要状告上蔡县公安局,为我惨死的儿子讨公道。
我儿子惨死电动三轮车轮下,肇事凶手拘留十五天后被释放。负责此案的刑警队队长说,跟肇事者没关系,肇事者不负任何责任。
我儿李银辉1987年出生, 2011年4月30日下午5点40分左右,被撞死了。
当时是在河南上蔡县黄泥桥乡至东洪乡李楼村后的洪河岸上,我儿坐朋友李春松的摩托车,朱里镇梁庄村的梁伍成无证驾驶,无牌电动三轮车撞了过来 ,三轮车上装满了树木,我儿李银辉被挂走,十米左右碾压致死。
梁伍成前行至30米左右停车,到现场看到我儿已经死亡,而后驾驶三轮车加速油门快速逃逸。(这些均有现场目击者)
李春松拦下一辆昌河车追赶,梁伍成逃至1.5公里处被迫停车。看到李春松报警,梁伍成再次逃逸。当晚八点,肇事司机梁伍成归案。
5月1日下午,上蔡县公安局在殡仪馆尸检,尸检过程中,上蔡县公安局尸检负责人黄茜光隐瞒事实偏向一方,并且对我说,尸体赶快火化。
我们认为,尸检结果没出来,拒绝火化。
5月5日,尸检结果出来了,是“死者李银辉受外力作用致颅脑严重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而死亡”,这个结果出来后,公安局认为,李银辉死亡跟肇事司机梁伍成没有关系。拘留十五天以后,梁伍成就被放回家了。但是李春松还在关押中。
随后我们提出二次尸检,上蔡县公安局不理睬,并且催促要火化。我们不同意,找了一家的人在上蔡县公安局门口戴孝喊冤,并且说要去省里上访。
百般无奈下,上蔡县公安局请河南省公安厅来尸检。尸检结果是“李银辉系头部摔伤致颅脑损伤合并车辆碾压躯干部致创伤性休克而死亡”。
二次尸检后,与前次大不相同,这次发现死者盆骨为粉碎性骨折,膀胱破裂,阴囊破裂二睾外出肾包大量积学,肝脏破碎,肋骨碾断8根,胸膈破裂,后背皮肤与肌肉脱离,造成李银辉当场即死。
7月20日,我收到二次尸检“鉴定结论通知书”。21日下午,我给负责此案的朱里镇刑警队队长赵华伟打电话,询问肇事司机是否负法律责任。赵华伟说,“三轮车司机梁伍成不负法律责任。”
我决定向法院起诉上蔡县公安局。为我死去的儿子讨回公道。请媒体朋友支持我。
上蔡县东洪乡陈庄村二组村民 李德军
电话155396376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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