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10 15:0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为切实解决案件超审限问题,河南省汝南法院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结合本院制定的从立案到结案涵盖整个审判流程的审限管理办法,树立法官审限意识,强化责任追究,着力建立了预防超审限案件的长效管理机制。由于他们落实到位,至目前已连续六个月没有一件案件超审限。 一是设立了“案件警示制”,即对各类案件,他们在审限期满15日前,由立案庭向案件主审法官发出审限警示,催促其及时结案。自2002年初开始审判流程管理以来,已发出审限警示199件。 二是实行了超审限案件“一案否决制”,即对办理超审限案件的法官,取消其当年评优、评先及职级晋升的资格,同时追究其所在庭负责人的责任,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由院政治处具体落实。 三是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即凡超审限案件,经过卷宗评查小组评查,一律定为三类卷。 把案件超审限视为违法,违法即为错案,由院纪检监察室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及时通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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