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6 23:46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杨正超的履历显示:他出生于1959年12月,新蔡县人,1981年参加工作,1982年入党。在新蔡县工作期间,他先后任杨庄户乡副乡长、团县委书记、县经济研究中心副主任、县体改委主任、县轻纺局局长。1992年12月杨正超调任汝南县政府副县长,主管经济工作,1999年5月任汝南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2001年9月任汝南县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正超说,他在汝南工作了14年,对汝南有着深厚的感情。
“从政一路走来也没有什么大的波折。”谈起自己的仕途,杨正超没有什么欣喜,也没有怨言,让记者感觉到他惟一的自豪就是他对农村工作的热爱。
“其实我从小在农村生活,对基层工作比较了解。”杨正超说,在离开新蔡之前,他一直与农民打交道,对农村的各项工作都很熟悉,而且他本身就是农民的儿子,直到升任汝南县纪委书记,他才离开农村。
民情日记摘录
1999年6月4日
在今天召开的机关全体人员会议上,我特别强调了查办案件工作。我要求全体机关干部都要树立办案意识,增强查处大案要案意识。查案要有群众观念,对于群众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保证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案件不查则已,要查就要查个水落石出,查个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在查案上我明确表态:查案中遇到困难,由我来协调克服,遇到阻力我顶着,坚决给同志们创造一个宽松的办案环境,让同志们放开手脚去查案。事实上我心里也清楚,这样做必然会得罪不少人,但又有什么办法呢,纪检干部“责任重于泰山”啊!
2000年1月15日
今天我的心情似乎有些沉重,主要是因为,想想我任纪委书记的这半年时间里,处理科级干部10多人,真为他们感到痛心,他们都还年轻,况且组织培养这么多年也不容易。最让我难过的是,其中处理最重的竟然是我的一个老同学。唉,不管你在心里怨不怨我,但面对党纪国法,我别无选择,我想你终究会明白的。在查办某局局长时,有位领导打电话要我放人。当时我真的很困惑,最终我没有给这位领导面子。说实在的,不是我杨正超不给面子,而是党纪国法不容啊!还有让我不好受的是,因为查案打到家里来的恐吓电话,弄得爱人和孩子都不敢接电话了。怎么办?我只能在心里对家人说一声“对不起”,因为她们都很理解我,不让我说出口。我只能默默地对自己说:“亲情可以违,党纪不可违;官帽可以丢,党性不能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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