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汝南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为确保全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深入推进,取得扎实成效,经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成立“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 王志伟 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
副主任: 张洪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于俊丽 县纪委副书记
史向阳 县纪委副书记
牛志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协调组、督查督导组、案件查办组和宣传报道组,负责全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各项工作的开展。
一、综合协调组
组成人员
组 长:张洪斌 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
副组长: 霍永贵 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员
徐西汝 县监察局副局长
(二)工作职责
1、负责起草“转变作风、优化环境”集中整治活动期间领导讲话,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文稿。
2、筹备召开相关会议,做好活动中有关会议的会务和日常事务性工作。
3、组织开展涉企重点科室和重点岗位的专项评议活动,严格评议结果的运用。
4、公布举报电话、设立举报箱、开通网络举报平台,全方位、多渠道受理
社会各界的举报投诉,依据举报投诉内容进行梳理分类,提请领导审批后,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对查证属实的进行责任追究。
5、及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督查督导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于俊丽 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 袁东昕 县纪委常委、正科级纪检监察员
(二)工作职责
1、对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工作部署的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导。
2、对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活动开展等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掌握和通报活动开展情况,发现存在问题,督促限期整改,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为领导决策提供建议。
3、组织若干暗访小组,按照“四查四看”内容,深入各机关单位、乡镇(街道办事处)等进行明察暗访,开展纪律作风专项督查。
4、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查办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史向阳 县纪委副书记
副组长: 李随亚 县纪委常委
(二)工作职责
1、对受理的举报投诉线索、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和媒体曝光的事件,按照有报必查、有查必果的原则及时查处,并依据相关党纪政纪和法律法规从严实施追究。
2、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宣传报道组
(一)组成人员
组 长: 牛志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副组长: 马洪波 广电局广大
电视台台长
(二)工作职责
1、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对集中整治活动的宣传报道,扩大活动影响,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2、在两报两台开辟“转变作风、优化环境”专栏,跟踪报道活动进展情况。设立“交流台”,宣传好的经验做法及先进典型;设立“曝光台”,批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不良行为,通报活动开展不扎实、敷衍应付等现象和案(事)件查处情况。
3、及时完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工作。
汝南县转变作风优化环境
集中整治活动领导小组
二〇一二年二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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