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3 18:29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成立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工作联系点
为做好失足未成年人的教育、矫正工作,河南省汝南县检察院着力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遵循宣教“三进入”、诉前“三见面”,帮教“四步走”的工作思路,积极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及时回归社会、接受教育,在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及维护其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进入”助力法制观念形成
汝南县检察院通过送法进校园等活动,对未成年人开展送法普法活动,使近4000余名未成年人受益。
一是送法进校园。2012年5月,在汝南团县委及教育体育局协助、支持下,该院在汝南县二中设立了“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和预防犯罪联系点”,开展了“法制进校园、检察官进教室”活动。由检察官担任学校的法制辅导员,选择适当的案件在学校现场开庭。开办模拟法庭,使学生在模拟法庭上接受法制教育。
二是送法进社区。通过法制讲座和散发法律知识宣传册的形式,帮助社区未成年人树立法制意识和责任心。
三是送法进看守所。以暖心为主基调,对在看守所关押的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进行积极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帮助他们树立自信心,早日回归社会。
“三见面”打牢预防和帮教基础
结合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案情一般较为简单这一特点,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时,承办人员坚持做到诉讼中的“三个见面”,把握好失足未成年人犯罪的心理规律,摸清情况。
与失足未成年人见面。通过与失足未成年人见面,摸清其基本情况、性格特点、犯罪动机、犯罪后思想态度等,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的内因。
与失足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见面。了解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家庭背景、生活环境、习性品行、日常交往等,充分了解其走上犯罪道路的诱因。
与失足未成年人所在社区或学校的老师见面。摸清其在社区、学校的日常表现、有无异常行为等,找准教育挽救的切入点。
诉前“三见面”为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引起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到未成年人犯罪的预防和帮教工作中来。
“四步走”机制创新帮教工作
汝南县检察院牵头与共青团汝南县委、汝南县妇联等单位联合成立了“青年志愿者帮教工作站”,出台了《关于建立青年志愿者帮教工作站的暂行规定》,将帮教工作覆盖到失足未成年人的拘留、逮捕和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解教释放等各个阶段,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四步帮教法”。
第一步接案。青年志愿者帮教工作站接到提请逮捕意见书、起诉意见书后立即开展社会调查,了解未成年嫌疑人、被告人的性格特点、家庭环境、社会交往、成长经历和日常表现,形成书面报告,提交汝南县检察院未检办,作为提起公诉和量刑建议的参考。
第二步诉讼中帮教。在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工作中,青年志愿者从自身专业角度对犯罪嫌疑人做思想工作,进行教育感化,使其真正悔罪。
第三步诉后对接。在提起公诉后,通过青年志愿者的帮教和心理辅导,引导其用正确、健康心态面对错误、面对审判,为其真正回归社会奠定基础。
第四步回访。未检办检察官及青年志愿者定期到被判处管、缓、免及刑满释放的未成年人家庭、社区、派出所回访并召开回访座谈会,了解每一个失足未成年人的近况,适时调整帮教措施。
“四步帮教法”实施以来取得了显著效果,近两年来帮教过的13名失足未成年人无一人再次犯罪。
汝南县检察院先后与团县委等多家单位签订联合帮教协议,构成了纵横结合的帮教体系,激发了社会各界关爱失足青少年的热情和爱心。(邓华平杨晓)
《河南汝南:“三三四”工作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由河南新闻网-豫都网提供,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zmd.yuduxx.com/runan/123470.html,谢谢合作!
豫都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1、未经豫都网(以下简称本网)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