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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两抢一盗”重效率 汝南法院快审盗窃案

[摘要]打击“两抢一盗”重效率 汝南法院快审盗窃案 作者:汝南法院 张继光 发布时间:2008-11-13 09:02:03 汝南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注重案件审判效率,突出从快打击犯罪,收到很好社会效果。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只...

打击“两抢一盗”重效率 汝南法院快审盗窃案

作者:汝南法院 张继光  发布时间:2008-11-13 09:02:03

    汝南法院在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中,注重案件审判效率,突出从快打击犯罪,收到很好社会效果。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从立案到结案,只用五天时间就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曹艳华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2000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  一、1995年9月的一天夜晚,被告人曹艳华伙同他人到平玉县李屯乡大王庄村委甘庄村民组,盗走村民高清家价值1030元的生猪一头。 二、1995年10月29日夜晚,被告人曹艳华伙同他人到汝南县留盆镇孙庄村后牛组,盗走村民牛全超家价值2800元的耕牛一头。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曹艳华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在共同犯罪中,被告人曹艳华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依法应当从轻处罚。被告人曹艳华到案后认罪、悔罪,可酌定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曹艳华在逃十三年来未再犯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可依法宣告缓刑,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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