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产安全,1月14日下午,我县在县会议中心二楼会议室召开县城建成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紧急动员大会,县长赵峰,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王新科,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彭洪黎,副县长马林,县政协副主席李献国,县政府党组成员张伟群等出席会议,县直各单位、古槐、清河、东皇街道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下发了《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在县城建成区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我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相关事宜作出要求。
赵峰指出,过节期间燃放烟花爆竹进行庆贺是中华民族的一项传统习俗,我们尊重并理解,但同时要正确认识到燃放烟花爆竹所带来的安全、环境等方面的危害,各相关部门在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时,要向广大群众解释到位、宣传到位,让群众自觉、自愿支持和配合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
赵峰要求,一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禁售禁放烟花爆竹有利于减少大气污染,改善生态环境,减少燃放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是利民、惠民的好事,各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省、市、县政府相关规定,切实把禁售禁放工作摆到重要位置,深刻认识做好禁售禁放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全力打好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工作攻坚战。二要广泛宣传动员。大力进行媒体宣传、社会宣传和学校宣传,通过宣传标语、宣传栏、宣传页等各种形式,多平台、多渠道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和禁止销售、燃放的有关规定,切实做到禁售禁放烟花爆竹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营造安全、低碳、环保、文明的节日氛围。三要形成工作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协调,迅速行动,由县安监局牵头,县工商、公安等部门协调配合,严厉查处县城建成区域内非法储存、销售、违规燃放等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县禁售禁放烟花爆竹督导组、责任追究组要对工作不力、行动不迅速、顶风违反政府通告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厉处罚,并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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