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2-03 20:17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招标公告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平舆县国土资源局委托,对平舆县国土资源局采购的下述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因第三标段第一次公告无投标企业响应,现重新发布公告,欢迎国内提供本服务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2012-CG-G004-010
2.服务项目名称
平舆县2012年东皇庙徐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单位
3.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具有年检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3、投标人必须具备省以上发改委、建设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具有农业或水利设计的丙级(含丙级)以上设计资质,具有同类项目工作的成功经历(2009年以来的合同两份);
4、投标企业必须具备丙级以上(含丙级)测绘资质;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6、届时请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现场参加投标。
7、投标企业领取资料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以上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发售时间:2012年7月24日至2012年7月30日,每日上午8:00时至
11:30时,下午3:00时至6:00时。
4.2发售地点: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业务股
4.3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396-5000266手机:13783353627。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叁万元于2012年8月13日上午10时前到帐,由投标企业基本帐户直接汇入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帐户(开户行:中国邮政银行平舆县解放街西支行帐号:100082949170010001开户单位: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交纳和退还:投标保证金以按规定时间到达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帐户为有效,必须以银行电汇或转帐方式交纳,不接受现金交纳。票据出票地或电汇汇款地必须与投标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名称一致,转帐支票出票人、电汇汇款人均必须与投标人名称相一致。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到帐的为无效,并请投标人自行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帐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汇款用途栏内必须填写平舆县东皇庙徐寨土地综合整治项目设计投标保证金。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2012年8月13日15:30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2年8月13日15:30时在平舆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二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日之前,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
10.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联系人陈先生:13939693691
代理机构联系人杨先生:13938381208
11.监督部门:
财政局联系电话:0396—5027396
监察局联系电话:0396—50061105000026
平舆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2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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