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4-12-25 12:50 我来说说 我要投稿
网友留言【 咨询】个人建房办理准建证网友:匿名网友 (218.29.232.*) 2013-02-19 16:43 已回复
我家住在东皇大道西段,路边。现在的房子很破旧,随时都有倒塌的可能,坐在屋里可以看见天空。今年开春想推倒新盖。我带着土(地使用者、身份证、户口本)去办理准建证时先到清河办事处,让我去城建局,在城建局让我去行政服务大厅,在服务大厅的现场办公人员说不熟悉情况,给我一位某股长手机号码,我打过去咨询,被告知我家属于旧城改造的范围,现在统一不允许盖房;在确认我家不属于旧城改造范围内后,再次致电某股长说明情况,他说让我写申请找主管城建的副县长签字才可以给我办理准建证。
我只是平舆县一个普通民众,办理一个证件需要去找县委领导吗?何况我也不认识县委领导。如果确实不允许建新房,为什么不把相关文件递送至每家每户,让民众口口相传不确实信息。如果允许盖房为什么按不能按正常的审批手续进行办理,却去找各种理由推脱搪塞。
请县委领导明察。
官方回复 回复单位:中共平舆县委平舆县人民政府督查局回复时间:2013-04-23 10:34
网友:
您好!感谢您对我们的信任,您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给县委书记的留言收悉,对您反映个人建房办理准建证问题的留言进行了处理,现将处理情况反馈如下:
经查:根据《平舆县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及旧城改造工作的意见》(平政[2012]44号) “县城规划区内,今后一律不再安排新的宅基地和生活用地,旧房不得进行扩建、翻建和改造,危房可以进行维修,但建筑面积不得增加,城中村原居民房屋破旧而子女结婚急需新房,由政府提供公租房由其租住,待城中村改造结束后交还公租房”之规定,留言中所反映的“我家住在东皇大道西段,路边,现在的房子很破旧”,符合《意见》中的“旧房不得进行扩建、翻建和改造,危房可以进行维修”的相关要求,因此,县住建局无法办证。另外网友留言中所说的“为什么不把相关文件递送至每家每户”,该文件为县政府下发到各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的,县住建局在服务大厅设置窗口,接受相关政策的咨询和解释。
如果您在以后的生产、生活中有什么困难或问题,请通过平舆县委民意快线或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反映。
欢迎您对我们的留言办理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中共平舆县委平舆县人民政府督查局
201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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